2016年10月1日,山西屯留縣紀委在縣委機關刊物《新屯留》上,對屯留一中南校區部分教師聚餐飲酒問題予以通報批評,隨后引起社會關注。長治市紀委及時對屯留縣紀委有關調查處理工作進行了審核,認為在處理依據、處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當不妥的問題。
市紀委研究決定,撤銷屯留縣紀委常委會關于對屯留一中南校區部分教師聚餐飲酒問題的處理決定,并由市紀委全面核實了解情況后,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