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
王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公開妄議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頂風違紀,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從利益輸送中獲得經濟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珉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政治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王珉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