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范凌志】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代表團5日抵京,與內地有關部門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制進行磋商。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警方通報了各界關注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及香港搶劫殺人嫌犯揭冠國的案件。
知情人士告訴《環球時報》,按照現有法律規定和工作慣例,通報機制中存在不明確不適應的情況,實踐中出現的許多特殊情況未能在通報機制中做出相關規定,如當事人主動提出不愿意通報的如何辦理?重大案件簡要案情通報后如何保密?對當事人身份不明等特殊情況如何通報?這些影響了通報機制的落實,亟需進一步明確。
磋商期間,公安機關還向《環球時報》講述了林榮基案的來龍去脈。專家表示,案件查辦過程不存在破壞“一國兩制”的情形。
林榮基曾供述制售非法書籍過程:網上東拼西湊,都知道是假的
2015年上半年,寧波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向寧波地區非法銷售境外書籍。經查,這些書籍是從廣東通過快遞郵寄至寧波。進一步調查發現,廣東的胡某(林榮基女友)有通過快遞公司向各地大量郵寄境外書籍的嫌疑。據相關購書人反映,通過快遞渠道收取的境外書籍都是向香港銅鑼灣書店購買的,還提供了該書店的網上、電話購書途徑和收取書款的內地銀行賬號。
2015年9月,寧波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等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
“都是很煽動性的書,標題越可怕的話,銷量就越好。從我的角度看,這個書搞的太爛,看過的人現在都不看了,因為知道是假的!痹凇董h球時報》得到的一份林榮基受審期間的同步錄像里,林榮基這樣評價自己書店銷售的圖書:“都是拼湊的,他(寫手)本來什么都不會,看見那個書外面好賣,晚上下班就自己花時間,在網上把東西拼湊下來,然后找一些雜志、新聞報道,大概一個月時間出一本書。但是你想不到,那個爛書搞出來可以賣3000本!”
經偵查,2012年9月28日,林榮基因非法攜帶24件出版物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之后,為逃避監管,林榮基等人采取偽裝封面等手段,將內地購書人通過網上、電話購買的書籍從香港直郵給購書人或先郵寄給境內胡某等人再轉寄至購書人,并通過內地銀行賬號收取售書款。林榮基按約定向胡某等人支付轉寄費用及報酬。記者從同步錄像中看到,《在最好的時候遇見你》、《成均館》等一本本外表看來很正常的書,將封面拆下后,內頁驚悚的字眼瞬間映入眼簾。
“我先把書改裝好,比如通過廣東一個朋友,就先用掛號的方式把書發給她,她沒事的話就會收到書。書上有個掛號碼,她通知我書已經收到了,我然后就發一個掛號碼通知她,這個掛號碼是配哪個收件人的。她就按我的意思,把書通過快遞再寄過去,其實很簡單的!绷謽s基在受審期間這樣描述他向內地銷售圖書的方式,此前,他也曾因帶書到內地被海關查獲,“我當時是帶了三包左右的書,過深圳海關幫人寄書,遇到海關抽查,書就被沒收,海關對我做出一個警告,告訴我以后不能帶書過關郵寄。我后來才知道,沒有出版書號是不允許在國內發行零售的。”
林榮基女友哭訴被騙:像認識一個魔鬼
作為林榮基向內地銷售非法書籍鏈條上的重要一環,胡某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向記者控訴了自己被林榮基欺騙的過程:37歲的胡某長期在內地打工,2014年與林榮基通過網絡相識,一個月后兩人在深圳約會并確立關系。“林榮基當時告訴我,他在香港有老婆,但他們關系很不好,讓我等他兩年,他盡快和老婆離婚再跟我結婚,還承諾幫我的孩子定居香港。”
如今回想,胡某如夢初醒,認為林榮基說的全是謊言,“他跟我介紹書店生意,反復對我洗腦,目的就是讓我幫他轉寄書籍。但他從沒跟我說過,寄售這些書是觸犯內地法律的!
胡某說,認識8、9個月后,林榮基就讓她郵寄書籍。“當時我問他這種行為是否合法,他說沒問題。后來我才知道他因這類事情被海關處罰過,肯定知道這是違法的!
因為郵寄單上顯示的均是胡某地址,2015年10月,寧波公安機關據此將胡某抓獲!坝X得他這個人很會去用不同的手段去利用別人,和他認識就像認識一個魔鬼一樣!焙尺@樣評價林榮基的作為。
《環球時報》了解到,至案發,僅胡某轉寄的出版物就達368單,相關內地銀行賬戶收取的書款達40余萬元。林榮基等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12條,林榮基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225條第4項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
2015年10月17日至24日,犯罪嫌疑人林榮基等人在深圳、東莞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刑事拘留,之后被寧波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林榮基監視居住實時片段公開:吃水果量血壓、滿面笑容理發
《環球時報》從寧波市公安局了解到,林榮基到案時表示,因為長期和妻子、兒子不和,且因自己與胡某這種隱秘關系,他不愿把自己在內地涉嫌犯罪的情況告訴家屬,主動放棄請律師。林榮基女友胡某在接受采訪時說:“我上有七十多歲的父母,還有一個小孩,他們都無法承受這些打擊和壓力! 胡某也不想讓外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這種特殊關系,后來,林榮基在香港開記者會讓胡某非常憤怒,“感覺他根本就不顧我的死活,只顧著自己的所有政治利益,踩踏我的未來!
不過,寧波市公安局辦案民警朱維宏透露,2015年11月6日,林榮基自己通過電話與其妻子進行了溝通。2016年2月4日,寧波市公安局通過廣東省公安廳港澳警務聯絡科,向香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通報了林榮基案的有關情況。
記者還看到了林榮基在監視居住時的一些實時監控片段:如神情自在地邊吃水果邊看書、醫務人員為其測量血壓、甚至還笑容滿面地豎起大拇指夸獎為其理發的工作人員。辦案民警朱維宏告訴《環球時報》,寧波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的權益保障方面考慮的比較多,“首先是嚴格依法辦事,并盡可能的人性化,比如林榮基喜歡看點書,也喜歡吃水果,我們都滿足他的要求。
對于林榮基所謂的“中央專案組”,朱維宏表示:“根本沒有這么回事,這個案件是一起涉及非法經營的普通刑事案件,自始至終是由寧波市公安局立案偵辦的!
《環球時報》此前曾獲得的林榮基于3月2日親筆寫下的取保候審申請信,林榮基在信里表示希望在取保候審期間于國內暫住,“考慮本人實際困難,現向政府申請在廣東某個城市,能安排我找個固定居所,一個能謀生的工作(最好跟圖書管理有關),望能協助,萬分感謝!” 寧波市公安局表示,基于林榮基的犯罪事實和深刻悔罪的態度,2016年3月21日,警方對其解除監視居住并取保候審。林榮基提出與妻兒關系不和,在香港居住困難,公安機關根據其請求和意愿,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了必要幫助。
在后來香港的記者會上,林榮基指自己于3月份被帶到韶關扣押,期間被限制自由。但韶關市圖書館的館長陳偉清看到林榮基的說法時非常氣憤,主動找到媒體要求爆料,他表示,在3月到6月期間,林榮基曾在他所在的圖書館工作,期間并無任何人限制他的自由,“可以提取我們的監控錄像來看,這些監控是為了平時的安全設置的。誰出入都見得到的!标悅デ灞硎咀约河锌諘r還邀請林榮基到辦公室喝茶,“我還問他你平時休息做些什么,他說喜歡爬山走路,所以我有一天還帶他去丹霞山玩!薄董h球時報》記者在警方公布的視頻中看到了陳偉清和林榮基的游玩合影。
“在我心目中香港是一個非常講法治的地方,但立法會怎么會允許林榮基召開記者會向全世界說謊?看到他和那個立法會那個什么何俊仁一起,我就知道他肯定被人利用了。因為他在大陸表現的情況和那時候完全是兩回事。”陳偉清這樣評價林榮基在香港的言論。
2016年6月2日,林榮基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相關事宜,并保證遵守取保候審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意其返港。
6月16日,正在取保候審的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香港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不會再返回內地”,寧波市公安局表示,林榮基的行為已違反我國關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專家:涉違法犯罪行為,“一國”應是最根本底線
“首先,港人在內地違法犯罪被內地警方采取行動,這并不違反一國兩制!敝猩酱髮W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劉誠在接受《環球時報》采訪時表示,目前內地和香港兩地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如果我們完全局限于“兩制”,很多工作是沒有辦法開展的,“比如一有風吹草動,大量的內地犯罪嫌疑人會躲在香港的酒店,特區政府有‘兩制’的考慮,很難通過觀念上的改變和制度調整來跟內地公安機關合作,就會變成一個內地逃犯的天堂!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內地公安機關并非如一些人所說的“小題大做”。其犯罪地雖然在香港,但行為和后果發生在內地,按照內地刑法規定,內地公安機關有刑事管轄權;另外,“言論自由”的享有也應當在法律框架內。從這些方面來說,內地公安機關的做法并沒有違反“一國兩制”,依法辦案,相互尊重恰恰是維護了“一國兩制”。
宋小莊同時表示,2000年,公安部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為兩地聯合打擊犯罪、保護兩地群眾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做法。同時,目前看來,這一非正式性的制度安排不具有強制約束力,溝通渠道、方式、時間等存在不確定性,對日常工作造成一定局限性。
劉誠同時指出,雖然過去兩地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突出的問題,“比如兩地互遣嫌犯‘170:0’的比例,再比如林榮基的案件成為非常具有爭議的案件,我們以往的通報的渠道是否暢通?時間、方式等是否有具體的規定?這在兩頁紙的一個行政安排中是看不到的!
宋小莊也認為目前的通報機制存在局限,它并不具有強制性!澳壳跋愀酆驮S多國家和地區都有刑事司法協助機制,而香港回歸19年以來,一直沒有建立刑事司法協助機制,所以,今后兩地應考慮建立‘一國兩制’框架內的刑事司法協助機制!
“我們過去太過于強調兩制,而忽略了一國。”劉誠指出,香港居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管是在香港還是內地,在涉及違法犯罪時,“一國”應當是最根本的底線。司法通報機制恰恰是“兩制”的產物,如果要明確司法合作協議的目標的話,那就一定要在“一國”的框架之下來推動。
記者同時獲悉,6月27日,廣東省公安廳通過粵港兩地警方通報機制向香港警方通報,應香港警方提出的協助請求,廣東公安機關近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區一工廠內將香港新界“3·14”殺人搶劫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國抓獲。經初步審訊,揭冠國對在香港搶劫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http://www.qq.com/favicon.i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