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近日,經西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對4起黨員干部違紀案件進行了處理,西城區委通報了處理情況:
華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臺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決定給予任志強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組織教職工赴國外考察交流期間,組織公款旅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決定給予北京教育學院宣武分院院長阮秉剛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該院副院長陳衛、祁建新、孟欣等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西城區疾控中心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決定給予該中心黨委書記趙玲玲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主任劉淑嶺同志行政記過處分,副主任兼紀委書記秦京寧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主任助理李清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西城區環保局副局長鄧煥哲同志、辦公室會計蘇文成同志在“低谷電補貼”發放工作中,未嚴格履行職責,致使補貼款被該局干部王某(另案處理)惡意套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決定給予鄧煥哲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蘇文成同志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