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遣返回臺的詐騙犯
4月16日凌晨,臺灣警方陸續釋放了20名涉詐騙遭馬來西亞驅逐出境的臺灣嫌犯。15日晚間,在馬來西亞涉詐騙的20名臺灣嫌犯遭驅逐出境,乘機返回臺北。臺灣警方稱,因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16日凌晨2時左右,嫌犯一一請回。獲釋的嫌犯大多戴口罩,有人拿紙遮臉,在入境大廳集結,等候別人來接機。他們數度阻擾媒體拍攝,甚至出言恐嚇。據報道,馬來西亞警方與大陸警方合作,今年3月下旬在馬來西亞多地查獲5處電信詐欺機房,逮捕嫌犯119人,其中臺灣籍52人,大陸籍65人,馬來西亞籍2人。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以臺灣人為骨干的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實施的詐騙案損失占全部電信詐騙案損失的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臺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2011年以來,兩岸警方聯手,先后組織多次跨國跨兩岸同步抓捕行動。然而,由于臺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證據認定標準與大陸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無法定罪、或重罪輕判,判處刑罰的不到10%。
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臺灣,但至今僅從臺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來自臺灣方面的資料表明,現臺灣有近10萬人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
4月13日,肯尼亞將77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其中大陸犯罪嫌疑人32名、臺灣犯罪嫌疑人45名,這是我國首次從非洲大規模押回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其中45名臺灣人被從肯尼亞押解至中國大陸,臺灣當局發表聲明抗議大陸侵害臺灣人權。
4月14日,民警提審臺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大陸稱對45名臺灣疑犯有執法權,理由是他們詐騙行為當中的受害者是中國大陸人。臺灣則批評肯尼亞侵犯了臺灣人民的法定權利,也認為中國大陸沒有遵守兩岸默認互不干涉司法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