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6月26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26日消息,撫州市臨川區委常委、統戰部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聶小樂違反組織紀律、收受“紅包”被免職、降級。
經查,撫州市臨川區委常委、統戰部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聶小樂違反組織紀律,隱瞞未申報在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購買的房產。
聶小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在“紅包”問題專項治理過程中,對收受的“紅包”不自查、不上交,在與其兄妹合資建私房過程中利用職務影響本人少交規費。
聶小樂通過虛開發票套取公款,用于為私家車加油、維修、裝飾;違反財經紀律,在該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形勢下,仍然頂風違紀,虛開發票套取現金濫發福利等。
據通報,經撫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按照組織程序免去聶小樂臨川區委常委、統戰部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撫州市紀委強調,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從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訓,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接受監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