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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世堅 |
廣東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鐘世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媒體報道,其落馬疑涉朱明國案。
對比二人簡歷可知:2011年9月,擔任珠海市委副書記、市長的鐘世堅調任廣東省紀委,任正廳級干部。彼時,擔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的正是朱明國。但兩人在廣東省紀委共事時間僅兩個月。2011年11月,朱明國即不再兼任省紀委書記職務,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社工委主任。2012年1月,鐘世堅出任廣東省紀委副書記。
在廣東紀檢監察系統,和朱明國來往密切的官員至少已有三人曝光。除鐘世堅之外,還有原汕頭市紀委書記邢太安 和原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
【鐘世堅簡歷】
鐘世堅,男,1956年5月生,廣東電白人,1974年8月參加工作,黨校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主要學習工作經歷如下:
1974.08--1977.03 電白縣馬踏公社廣播員、團總支書記、黨委辦干事
1977.03--1980.01 海南師范專科學校生化系生物專業學習
1980.01--1988.06 珠海紅旗農場中學教師,場黨辦干事、副主任 、黨委副書記、副場長
1988.06--1990.11 珠海市海島開發貿易總公司副總經理兼市海島拓展公司經理
1990.11--1993.03 珠海市萬山管理區副區長、海島開發貿易總公司副總經理
1993.03--1993.06 珠海市萬山管理區黨委副書記、副區長
1993.06--1998.12 珠海市萬山管理區黨委書記、區長
1998.12--2001.07 珠海市委常委,萬山管理區黨委書記、區長,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1.07--2004.01 珠海市委常委,金灣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兼高欄港區黨委書記
2004.01--2004.03 珠海市委副書記,金灣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兼高欄港區黨委書記
2004.03--2007.01 珠海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7.01--2011.09 珠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09--2012.01 廣東省紀委正廳職干部
2012.01-- 廣東省紀委副書記
2013.03-- 廣東省監察廳廳長
2013.04-- 廣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原汕頭紀委書記被查 或牽涉廣東政協主席朱明國案
廣東省紀委近日通報,原廣東汕頭紀委書記、汕頭市委常委邢太安,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今年50歲的原汕頭紀委書記邢太安曾任職于湛江、茂名。2011年10月,被查的汕頭紀委書記邢太安迎來仕途最重要轉折點,被異地擢升為汕頭市委常委,11月起擔任汕頭市紀委書記。此次汕頭紀委書記被查,可能是涉及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案,但目前尚無權威信息證實汕頭紀委書記被查和朱明國之間存在買官賣官權錢交易。
觀察者網查詢官方簡歷發現,被查的原汕頭紀委書記邢太安1964年7月生,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和朱明國是同鄉。
邢太安祖籍海南文昌,朱明國曾在這里工作,歷任文昌縣委書記、縣長,文昌市委書記、市長等職。時間橫跨1993年至1998年。這段時間中,邢太安和朱明國并無上下級關系。邢太安自從1987年從湛江海洋大學畢業(湛江海洋大學由湛江水產學院和湛江農業專科學校合并而成)后,即留校從事共青團工作,官至團委書記。
1997年12月起,邢太安前往湛江市下轄的雷州市掛職副市長近兩年。
1999年10月,邢太安調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副書記(正處級)。2000年10月后,任湛江市坡頭區委副書記、區長。2003年1月后,任湛江 市廉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07年2月后,任湛江市霞山區委書記,2008年7月后,任湛江市吳川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邢太安從政以來,主要在湛江、茂名和汕頭工作。湛江、茂名位于廣東西部,汕頭位于廣東東部。知情人士透露稱,邢太安2010年2月從湛江調任茂名,以及2011年10月從茂名調任汕頭,背后均為朱明國在“點將”。彼時,朱明國的職務是廣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2011年10月,邢太安出任汕頭市委常委,并于2011年11月出任汕頭市紀委書記。
2011年11月,朱明國出任廣東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攀上仕途最高峰。
2013年1月,朱明國出任廣東省政協主席,并于當年11月卸下省委副書記、常委職務。
2014年11月28日,中央紀委網站公布,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12月9日,汕頭紀委書記被查,走向仕途終點站。
廣東化州紀委書記被查 常以與朱明國有關系自居
繼萬慶良之后,廣東又有一名省部級高官被調查。中紀委官網2014年11月28日下午通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至此,十八大以來被調查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已達54人。
一位廣東省委辦公廳的官員透露,朱明國于28日下午被帶走調查。
自去年以來,就有不少網帖舉報朱明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為親友經商提供便利,并介入“海南定安迷案詐騙案”等司法個案。
2014年兩度流傳被調查
2014年兩會期間,未出席活動,在中央黨校學習3個月,當地媒體無報道;當地官場盛傳其被調查
據南方日報26日的報道,25日朱明國還曾公開亮相,出席在中山市召開的廣東全省政協外事僑務工作座談會,并講話。
當地媒體的報道顯示,在此之前的整個11月,朱明國的工作日程表都安排得滿滿的。
如21日,出席廣東省政協機關為即將退伍的駐會武警三中隊戰士舉行的歡送儀式;13日,主持廣東省政府在廣東省政協召開的專題協商會;12日,廣東全省市縣政協主席專題研討培訓班開班,朱明國作動員講話。
但綜合廣東省多位官員的說法,看似正常的背后,朱明國被調查的消息早就在今年春節后開始流傳,“出現過兩次高峰期。”
第一次是今年3月份全國兩會時期,“因為朱明國沒有出席什么活動,這一消息流傳很廣。”3月17日,朱明國出席廣東省傳達貫徹2014年全國“兩會”精神大會并發表講話,流言一度停止。
隨后近3個月,朱明國到中央黨校學習,一直未在廣東本地媒體報道中露面,有關他被調查的消息在廣東官場“再次盛傳”。
6月9日,廣東《羊城晚報》報道稱,朱明國結束了中央黨校的學習,6月8日一早,朱明國就趕往廣東省政協大樓主持黨組擴大會議。朱明國走進會場,以“久違了”這樣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熱情地和參會者打招呼。
有關朱明國被調查的消息再次終止。
去年底以來,網帖也不斷曝出朱明國的違紀違法問題,指稱其利用職權安排親友進入公安隊伍;在海南任職期間,介入“海南定安迷案”等司法個案。
對于網帖指稱的朱明國的問題,官方從未回應,相應網帖也沒有刪除,直至今天仍能查到。
41歲時升至省部級
曾任海南省副省長;后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調任廣東后任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及現職
朱明國生于1957年,現年57歲,海南人。仕途履歷歷經海南、重慶、廣東三地十余個重要崗位,任職履歷頗豐。
他曾在海南保亭縣(海南建省前隸屬廣東)暢好公社當過小學教師、公社黨委書記等,1982年25歲時升任保亭縣委常委。
其后,他在當時的海南自治州委組織部工作了4年,一直擔任組織部副部長,親歷了海南建省的過程。1988年海南建省后,他出任海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隨后開始主政地方,在海南文昌工作了5年,官至文昌市委書記、市長。1998年41歲時升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步入省部級官員序列。
2001年,朱明國調到重慶,出任重慶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在重慶工作5年后,朱明國來到廣東,2006年至2011年間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后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法委書記,2013年起任現職。
一位與朱明國打過多次交道的人士稱,朱明國身材魁梧,作為基層起步的官員,“性情豪爽。”
查處“茂名窩案”,被指“高舉輕放”
任廣東省政法委書記期間,查處此窩案,曾有160余名官員未予追究
朱明國擔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省政法委書記的7年間,廣東查處了茂名官場窩案、汕頭市委原書記黃志光案件等大要案;并處理了烏坎事件等引發全國關注的群體性事件。
其中“茂名窩案”的處理,被指“高舉輕放”。今年3月,廣東省紀委重新調查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新京報記者獲得的消息顯示,馮立梅被調查或為“茂名窩案”中受處理的官員及家屬的舉報。據媒體報道,此次廣東省紀委復查馮立梅案,是應中央巡視組的要求。中央巡視組認為,當年對茂名腐敗窩案的處理,尚欠妥當。而馮立梅是當時“漏網之魚”之一。
自2009年起,包括原茂名常務副市長、兩任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在內的多位官員落馬,全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縣處級干部218人,波及黨政部門105個,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領導全部涉案。
但這一腐敗窩案最終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干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
“茂名窩案”揭蓋時,正是朱明國任職廣東省紀委書記期間。
媒體報道稱,該案當年曾有160余名官員未予追究。據新京報記者了解,這讓很多被追究責任的官員及其家屬“不服氣”,他們一直在向廣東省、中央反映情況。
“羅蔭國案”是茂名系列腐敗窩案中的一環。2011年7月,時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的朱明國曾表示,“廣東連續查處一些大案要案,尤其雙規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反映了我們在反腐敗方面的決心和魄力。”
但據新京報記者調查,這起案件中,向羅蔭國行賄的44名官員中,截至目前只有3人進入司法程序,受到審判。該案中至少24人仍擔任原職、其他職位或退休。
處理烏坎事件,提出“民意為重”
曾負責處理烏坎事件,提出“堅持民意為重、群眾為先、以人為本”等理念,評價為具有現代治理理念
當地媒體報道稱,朱明國曾負責處理烏坎事件,并在隨后召開的維穩經驗交流會上表示,“參與處理這個事件(烏坎事件),我心里特別沉重,壓力非常大”。
一位廣東省紀委的官員稱,朱明國對烏坎事件的處理及事后反思,曾被廣東省紀委內部人員評價為具有現代治理理念。
在處理烏坎事件時,朱明國提出“堅持民意為重、群眾為先、以人為本、陽光透明、法律至上”等理念,得到村民認可,亦得到國內外諸多媒體肯定。
這7年間,朱明國多次強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2010年,他在南方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新加坡為什么能做到廉潔高效》,文中稱,“吏治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要提高公務員隊伍準入門檻,重點審查道德修養、財務狀況和社會關系等”。
“朱明國喜歡寫文章”,廣東采訪過朱明國的媒體記者介紹,朱明國多次發表署名文章,而且善于跟媒體溝通,曾開玩笑說自己是給記者“打工”的。
不同于一些官員的署名文章,朱明國發表的文章文風較個性化,常以個人經歷、個人感受開頭。今年6月,廣東省委原常委、省委政法委原書記梁國聚因病離世,朱明國還曾發表悼念文章《好人國聚二三事》,稱“梁國聚同志是我的同學、同行,也是大家公認的好人”“他一直在廣東,我則從海南到重慶再回嶺南轉了一圈”。
自稱“與朱明國有關系”官員被查
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常以“與朱明國有關系”自居,被證實已被廣東省紀委調查
2014年11月28日下午,茂名市紀委主要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證實,茂名市轄下的縣級市——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被廣東省紀委調查。
茂名多位官員介紹,在茂名,陳重光常以“與朱明國有關系”自居。
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9月份,時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的朱明國到化州調研時,高度評價了化州紀委“懲防體系”建設工作。
一位茂名官員介紹,陳重光是茂名市電白區人,曾任茂名市紀委干部,之后任職化州市紀委書記。
2014年4月下旬的一個晚上,茂名市紀委開會,通報陳重光被免職,4月20日,化州市紀委官方網站上,紀委書記一欄即出現空缺。
此后,陳重光被廣東省紀委調查,但這一消息一直未公布。(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