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 劉斐 許曉青 徐揚)20日至23日在京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是首次在中央全會上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觀察家指出,“史無前例”的四中全會將推出依法治國的“升級版”。
進入21世紀的第二個10年,中共執政超過一甲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進而要向“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沖刺。根據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中國將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建設“法治中國”是一項至關重要的決策論斷。不可否認,過去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王權統治下的“人治中國”,歷史跨度長,留下了“家長制”及其作風積習,在今天人民當家作主、實現國家現代化的道路上,阻礙仍存。中國共產黨人從執政之初起,就想走出“周期律”。
邁出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一步,也來自于中國共產黨對“文革”十年浩劫教訓的反思和警醒。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在多次重要講話中即傳遞出鮮明的法治思維和主張。
鄧小平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他還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中共幾代領導人都在不斷思考“權力制約”的命題。這關系到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也關系到中華民族的全面復興。只有更加有效地約束公權力,實現全社會的法治狀態,才能從根本上、全局上實現公平正義和長治久安。這樣的公平正義和長治久安才是真正穩定的、長期的。
建設“法治中國”非紙上談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必須合乎中國國情,也必然要與時俱進。
專家預計,在四中全會上,中共文件將全面闡釋“依法治國”的理念和部署,這不會是照搬照抄西方國家的民主法治概念,而是繼續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之路。與此同時,也將根據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為正在全面深化的改革,提供有針對性的、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進而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
當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已有數年,以憲法為核心,涵蓋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社會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法律部門,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成為弘揚公平正義的下一步關鍵。專家指出,在法理上,“民告官”、下級訴上級成為現實可能,民事糾紛依法得到解決已非鮮見。未來行善得褒、作惡必懲將更是常事,物權有定、非份勿僭將更成共識。
進一步說,中國的執政者自身也必須在黨紀國法規范下行事,這才能保證十八大報告中所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才能保證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中國共產黨去年5月27日發布了兩部黨內新法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旨在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針對薄熙來、徐才厚、周永康等案的審查,也表明了執政黨堅持依法治國的最大決心。
專家認為,隨著四中全會的召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上,首先將在黨內取得一致共識,并進而在黨內外獲得擁護、凝聚人心,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依法治國的“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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