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歷時近9個月,今天上午,中紀委終于公布了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的調查結果:經查,李崇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賄賂,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崇禧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去年12月29日,中紀委宣布對李崇禧立案調查,至今已歷時近9個月。在十八大以來調查的40余名省部級官員中,李崇禧系立案調查時間最長的官員之一。
“李崇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中紀委對于李崇禧的案情,用了這樣一句話。李崇禧究竟為哪些人提供了便利?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李崇禧與成都建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張俊私交甚好,他的別墅就是張俊出錢裝修。在李崇禧去年12月被調查前,張俊已被調查。李崇禧還與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縣委書記袁菱(女)過從甚密,袁菱也在李崇禧被調查前,因利用職權插手工程項目、索要錢物落馬。
周永康7月底被調查后,有媒體報道稱,李崇禧卷入了周永康的“朋友圈”、劉漢的“朋友圈”,為劉漢在四川的行為提供“保護”。李崇禧和此前四川落馬的官員,李春城、郭永祥等都有交集,他們曾經是“鄰居”,都曾住在成都的城西浣花溪別墅里,郭永祥還曾是李崇禧的下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