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包括本人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以及家庭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多項內容。據了解,陜西是全國首個要求新提拔官員進行財產申報的省級地區。
《法制晚報》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目前,全國至少有11個地區公布了對新上任的官員需要申報財產進行了規定。有些地區對于官員不按規定申報明確表示將不予提拔,如申報不實的將被撤職或按照情形給予處理。
陜西
新提拔官員需2日內申報財產
據陜西當地媒體昨天報道,陜西省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要求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包括本人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等;以及家庭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多項內容。這些是在該省印發的《關于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的意見》中提出的。
據了解,在干部考察期間,由干部考察組通知考察對象填寫《新提拔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表》。考察對象接到干部考察組通知的2日之內,必須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情況。對不愿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
申報對象范圍為,確定為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干部和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察對象。
申報內容為,申報本人的重大事項,具體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和從業情況。申報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屬的財產,具體包括房產、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含股票、期貨、基金、債券、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等)。
同時,要求對申報工作必須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對瞞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一律按違反組織紀律嚴肅處理,并對申報備案情況實行動態管理,隨機抽查核實。
新提拔的領導干部任期屆滿、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將根據情況被要求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重新申報。
全國
多地規定新提拔官員報備財產
事實上,從全國范圍看,提拔官員財產申報的地區已不少。《法制晚報》根據公開信息查詢,發現至少有11個地區已經對新上任的官員需要申報財產進行了規定。
以執政黨的黨內規章、黨紀或政紀等規范官員個人財產申報,是獨具中國特色的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1995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收入申報的規定》,該制度正式確立。
2009年,根據中央統一部署,省部級和市、縣兩級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進行集中調整。為了防止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拔”,加強任前監督,中組部于2009年5月19日召開了全國干部監督工作會議,明確要推行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探索干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制度。
在此背景下,從2009年開始,湖南瀏陽、浙江慈溪、寧夏銀川等多個地區先后實施了新任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都曾引發輿論關注,一度被外界稱之為制度破冰或地方探索樣本。
回顧梳理以往官員財產申報地區,陜西是全國首個要求新提拔官員進行財產申報的省級地區。
特點
9地從鄉科級干部開始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對于領導干部需要申報的財產內容都有明細規定。安徽廬江列出申報的8類財產內容: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屬的房產、地產(含車位);機動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企業、從事個體工商戶的情況,5萬元以上的銀行存款等方面財產。
除此之外,有的還對擬提拔的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的財產情況進行了要求。比如此次陜西省規定,新提拔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寧夏銀川規定,擬提拔的領導干部需申報本人、配偶、已婚子女的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情況;購買和建造營業房情況;個人購買私車情況;個人家庭存款情況等。
在被申報對象方面,查詢到的11個地區的規定中,僅有陜西省和寧夏銀川市規定是針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其余9地區的規定中,都是鄉科級干部。
分析 基層干部是儲備力量所以先從其入手
北京大學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采訪說,我國鄉科級干部的數量比較龐大,是我們未來處級、廳級干部的主要儲備力量,再加上鄉科級干部隊伍進行財產申報阻力相對較小,所以不少地方都會選擇從基層的鄉科級開始。
李成言認為,“新官新政策、老官老辦法”的設想,需要設定一個具體的時間段,要求在這期間內的所有“新官”都必須進行財產申報;這之后,不管“新官”還是“老官”都必須進行財產申報。
李成言分析說,根據我國現行的干部升遷特點,三年是一個小周期,五年是一個大周期,通過這個周期可以保證所有的在任官員都進財產申報。這樣,通過漸進的方式實現財產申報制的全面實施。
李成言舉例說:一個干部要從副處升為正處,他必須進行財產申報;否則,不管他當前的年齡有多大、崗位是什么,他在這期間內將不能得到升遷,只能仍是副處級。這之后,若他仍不進行財產申報,則將被清除出公務員隊伍。
李成言認為,這個設想與單純地要求“新官”進行財產申報的想法是不同的。“新官”申報只是一個過程,“老官”的行為仍受現行反腐敗體制監管。未來階段,所有官員都須進行申報,否則視為自動退出公職或由組織予以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