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 顏陳)1月25日下午,記者從蘄春縣委外宣辦獲悉,蘄春縣委決定對縣公安局副局長胡文雄予以停職,配合調查。
回應稱:1月22日,有網友發帖稱蘄春縣公安局副局長胡文雄為女兒婚宴大擺宴席。蘄春縣縣委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組成調查組,對網民反映的問題開展調查。1月25日,依照中央“八項規定”有關要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縣公安局副局長胡文雄從即日起予以停職,配合調查。隨后,縣委將根據調查結論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湖北蘄春公安副局長被曝借嫁女斂財
1月22日23點20分,有網友在荊楚網東湖社區爆料臺發帖《蘄春公安副局長胡文雄大辦女兒婚宴斂財》。帖文中稱其“大擺宴席五天,邀請官員撐面,通知下屬送禮,拉扯關系捧場,要挾社會閑散人員進貢,警車出入酒店接送客人。”
正值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三令五申嚴禁干部借婚嫁大操大辦、斂財的情況下,真有人頂風上?1月24日,荊楚網記者前往蘄春縣,一探究竟。
由于爆料帖系匿名發布,無法聯系到投訴人。記者第一站來到帖文中提到的“蘄春賓館”。為了解真實情況,記者以結婚要定酒席為由咨詢了一位姓李的經理。據她介紹,蘄春賓館只有2個宴會廳,其中,最大的宴會廳可擺下29桌。談話中她透露,1月7號中午確實有一位姓胡的新娘出嫁,在他們酒店辦酒,但桌數是14桌,價格是698元一桌。當記者打聽帖文中提到的“瀕湖賓館”在哪里時,李經理說,蘄春賓館改名之前就叫瀕湖賓館。
隨后,在帖文里提到的第三家賓館—皇家一號。記者同樣以定婚宴為由向一位姓余的經理咨詢,希望能從她這里印證1月3日和4日兩天的下午胡文雄是否有來辦酒,但余經理以酒店不留存客戶資料為由,沒有做出正面回答。
1月24日下午,記者來到蘄春縣公安局了解情況。當事人胡文雄因故外出,公安局指揮中心黃主任告訴記者,關于此事蘄春縣委宣傳部有最新消息,可前去了解。
在蘄春縣委宣傳部,一位姓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月23日上午,蘄春縣委已經就此事召集相關部門開了專題會。23日晚上,蘄春縣委責成紀委監察局牽頭,成立了一個調查專班。縣紀委的兩個核心辦案科室,共8名辦案人員已經全部投入此案。余姓工作人員稱,蘄春縣委態度明確:只要調查結果是當事人存在違紀,就依法嚴格處理;如果帖子反映情況失實,也要為當事人正名。
“調查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對于記者提出的“調查周期”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會很長”。
該事件后續發展,荊楚網記者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