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渭南訊(記者賈凡)近日,在渭南市經開區辛市鎮新馮村公布的2013年財務收支中,有“給鎮領導送禮2600元”和“黨員春游費9000元”開支,引起經開區檢察部門重視。日前,該區給予新馮村黨支部書記劉忠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鎮黨委書記石存祥行政警告處分,同時如數追回“送禮”、“春游”款項。
鎮干部家過事,村上“公款”行禮
近日,網友“還一絲陽光”在網上發布了一張“誠實的村務公告——渭南新馮村財務收支公布送禮金額”的帖子。其內容顯示,在該村2013年上半年的收支公告中顯示:“2月4日付,給鎮領導送禮2600元”和“2月4日付,黨員春游費9000元”等字樣。該帖發布后,立即引起眾多網民熱議。
11月24日,記者來到該村村委會院內,墻上貼的新馮村今年上半年的收支公告,大部分已被撕掉,剩下的紙片已褪成白色。“公告早在六月份就公布了,大家有時也不太注意看,對里邊的內容也不想多說。”村民劉某說。
“給鎮領導行禮2600元”等賬務,是否真的存在呢?對此,新馮村黨支部書記劉忠成表示,“送禮”是鎮上有兩個干部的父親去世了,他和村上一村組長、出納、當地派出所一輔警等5人前去吊唁。
“當時大家身上都沒帶錢,我就讓出納先墊資,按每人200元禮錢行禮,再買了花圈,隨后吃頓飯,共花了2600元。”劉忠成說,幾天后,他把當天墊資的錢收齊后,還給了出納。
“去年‘七一’時,村上決定讓村上黨員去延安學習,考慮到部分黨員年紀較大,后來外出學習取消,在臨近春節時,為每個黨員發了300元,讓自己購買書籍學習。”劉忠成說,但做賬時還是按照春游賬務來做。
“送禮”、“春游”款項已被追回
隨后,記者從渭南市經開區管委會黨群工作部了解到,經調查,被曝新馮村兩項開支屬實。其中,2000元屬2012年辛市鎮黨委書記(時任鎮人大主席)石存祥的父親及鎮干部劉永清的父親先后去世,該村黨支部書記等5人去吊唁所行禮金,兩家各行禮1000元(吊唁5人每人行禮200元),其余600元屬買花圈、吃便飯支出。村務公開后,兩名鎮干部已于今年9月29日將該款項退還;黨員春游費是在2月4日支出,調查組對照發放名冊已將發放費用全部收繳。
該部負責人說,對此,經開區管委會決定給予新馮村黨支部書記劉忠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辛市鎮黨委書記石存祥行政警告處分。
負有對村財政監管不力責任的辛市鎮財政所所長謝新生,因今年7月份挪用公款罪被臨渭區人民法院判決,雖然被免予刑事處罰,但是犯罪事實成立,區上決定給予其撤銷行政職務,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