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們都是罪犯”道出了多少心酸?
中國周刊報道稱,在體制內(nèi)工作了33年后,長沙市人大黨組副書記劉耘選擇了離職。原因是有一次時任長沙大學黨委書記的劉耘與另一位大學校長一起赴德國參加一場研討會,這位校長無意間說出的一句話讓他印象深刻:按德國標準,我們都是罪犯。劉耘仔細一想,的確是這么回事。即便不按德國標準,以中紀委的規(guī)定衡量,很多人也都構成了職務犯罪。
劉耘舉例子說,“比方做學科建設,你要跑項目,跑課題。你不跑行嗎?不跑絕對不行的。你跑的話,空手跑行嗎?也肯定不行啊。如果沒有人搞你,就沒事;如果他要搞你的話,就可以說你是行賄啊。”劉耘說,“為什么我后來感到?jīng)]安全感了呢,就這個問題啊,制度是個陷阱!倍@種制度陷阱,在劉耘看來,普遍存在于官場之中。
如果說,民間廣為流傳的打油詩“不跑不送,降職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揭示的是有些地方在用人方面所存在的弊病的話,那么劉耘所說的這種現(xiàn)象,則是“唯經(jīng)濟論”和“唯政績論”之下普遍存在的一種潛在規(guī)則。在這種“潛規(guī)則”的影響之下,一些地方還喊出了“開拓思路跑項目,創(chuàng)新方式爭資金”的口號,甚至頻頻出臺高壓政策,下達詳細的“跑、爭”任務,把黨政機關變成了“公關”部門,把關系學、鉆營學變成了“真才實學”。
“專業(yè)可以不懂,但膽子不能不大,酒量不能不海,心眼不能不活,臉皮不能不厚”,這是“跑、爭”者總結出來的經(jīng)驗,也是有識之士的體會和心得。用他們的話來,就是以前看待一個干部的標準主要是看其業(yè)務能力,如今更看重的是其“公關”、“交際”能力,說白了就是看其跑“部”進“廳”、請客送禮、搞接待的能力。用劉耘的話來說,就是不跑不送幾乎無法在體制內(nèi)生存,逆淘汰的力量“基本上是無法抗拒的”。原因很簡單:“你不送禮不進這個圈子,不要說往上走,你要呆住都很難。因為你這個位置如果好的話,怎么會讓你這樣一個人老在這兒呆著呢?”
既有“跑、爭”,就必然有送禮行賄,也必然會有收禮受賄者。在此潛規(guī)則作用下,漸漸也就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腐敗體系,官場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幾乎人人都成為了那位校長所說的“罪犯”。面對這樣的說法,有些基層干部也很委屈:跑項目是為了促進當?shù)氐慕?jīng)濟發(fā)展,爭資金是為了促進當?shù)氐慕?jīng)濟更進一步的發(fā)展,不跑不爭上級怎么知道你需要什么?不跑不爭人家有憑什么要把項目和資金給你?怎么到頭來我們卻成了罪犯了呢?!
下級跑得很辛苦、送得很艱難,讓人很憐憫,也讓人很心酸;上級收得很尷尬,給得很為難,讓人很同情,也讓人很感動。然而情理歸情理,法理歸法理,兩者并不能相互替代。正是因為如此,東窗事發(fā)后的因公行賄者不在少數(shù),被動受賄者更是不在少數(shù)。制度陷阱中,究竟有多少人已經(jīng)成為了犧牲品,幾乎數(shù)也數(shù)不清。
一個“跑”字,究竟道出了多少的心酸,又囊括多少的請客送禮、行賄受賄和權錢交易?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沒有來“報到 ”的下級部門是基本沒有“魚”可吃的。因此,要徹底清除“會跑的娃兒有奶吃”之歪風邪氣,就必須從頂層抓起,堵住制度上的漏洞:一是在項目和資金的審批分配上,要變過去下級往上“爭、跑、要”為上級向下“找、送、給”。二是對所有的“跑”“爭”行為,不論其動機如何,一律按頂風違紀處理,對“跑”、“爭”的單位不再考慮安排項目,對個人則撤消職務。唯有這樣,才能讓“跑項目爭資金”之風永遠成為明月黃花,才能讓所有干部不再因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