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費娛樂也不行】公安部日前出臺的“三項紀律”,其中第三條,“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中的“進夜總會娛樂”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進入夜總會娛樂,也包括自費進入夜總會娛樂。不在上班時間、不穿警服、同事AA制也不能去嗎,就是單純的唱歌?@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答復:是的。
公安部日前出臺“三項紀律”,要求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規定發布后在網絡上引起極大反響。針對網友詢問,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還追加解釋“公安在非工作時間自費進入夜總會娛樂”也在禁令之列。
對于公安部的這幾項紀律規定,尤其是不允許公安自費進入夜總會娛樂,網友各有看法。有網友認為,公安部規定不近人情,且難以執行,但也有網友認為每個單位都有權對自己員工做出比法律更為嚴格的要求。
公安民警自費去唱歌也在禁令之列
公安部的“三項紀律”公布后,有網友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下留言詢問,如果不在上班時間,不穿警服,自己同事AA制,單純去唱歌,是否可以。該官微解釋說:
“三項紀律”第三條中的“進夜總會娛樂”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進入夜總會娛樂,也包括公安民警自費進入夜總會娛樂。
公安部“三項紀律”公告稱,公安民警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閉,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并視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微繼續解釋說,嚴重后果主要是指:
1,接受營利性陪侍、觀看淫穢節目及接受色情性質服務的;
2,發生嫖娼行為的;
3,在夜總會尋釁滋事的;
4,在夜總會賭博、吸毒的。
另外,該官微還解釋了 “三項紀律”第一條中的“不勇為”,是指公安民警不認真履行人民警察職責,面臨群眾危難時貪生怕死、臨危退縮,不積極與違法犯罪作斗爭,不積極搶險救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