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涉案金額中134萬因證據不足不予認定](/Files239/BeyondPic/2013-9/22/92553162.jpg)
人民網北京9月22日電 今日上午,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網官方微博
最新消息 2013年9月22日 14:20
#關注#【遼寧盤錦主動作為 查處網絡傳謠案件13起】在公安部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遼寧省盤錦市網安支隊主動作為,教育訓誡15人、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5人。查處了“星火廣告傳媒公司”蓄意制造傳播謠言、發展水軍、刪帖收費等。(新華網)http://url.cn/NqUY0a
更多 發布消息:法庭對被告人薄熙來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判決,公訴機關指控薄熙來受賄人民幣20447376.11元、貪污人民幣500萬元、濫用職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薄熙來認可其家庭成員收受徐明給予的財務中,計人民幣1343211元因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對于薄熙來涉案金額中因證據不足不予認定的134萬,在判決書中說明如下:
關于被告人薄熙來的辯護人所提公訴機關出示的實德集團為薄谷開來、薄瓜瓜等人支付機票、住宿、旅行費用的部分證據存在瑕疵、數額計算有誤的辯護意見。
經查,根據現有證據,實德集團為薄谷開來、薄瓜瓜等人支付機票、住宿、旅行費用的主要事實清楚,但部分機票費用所對應的報銷憑證與在案其他證據存在矛盾或者在形式上確有瑕疵,經法庭庭后核實,相關單位未能作出合理解釋,對該部分費用共計人民幣1343211元不予認定。辯護人的該項辯護意見,本院部分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