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4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已在一個多月前塵埃落定,劉志軍案涉及的鐵路系統十多位司局級干部的案件,將陸續進入公開審理季。今天下午一點四十五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涉嫌受賄2400多萬元案。
蘇順虎,男,現年59歲,湖北人,研究生文化,高級工程師,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之前,曾歷任鐵道部運輸局貨運計劃處副處長、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昆明鐵路局副局長。在鐵路系統和媒體口中,蘇順虎人緣不錯,屬于敢說敢做的類型,他最后一次出現在媒體上是2011年6月初,京滬高鐵即將開通之際。時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的蘇順虎當時表示,修建高鐵將大幅增加鐵路貨運的能力。但在一個月后,蘇順虎被中紀委雙規。2012年3月12日,蘇順虎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23日被批準逮捕。因案件重大、復雜,蘇順虎案曾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各半個月,并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
今天下午1點45分,審判長宣布開庭之后,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庭審大部分時間都是公訴人在舉證,證據主要包括證明蘇順虎的主體身份,包括任免通知及履歷表,以及被告人在偵查階段的供述,行賄人被告人妻子、親屬的證言,以及一些鐵路系統工作人員的證言。主要是為證明被告人收取賄賂以及為行賄人謀取利益的事實。
蘇順虎公訴機關指控蘇順虎主要接受了三個公司的董事長或法定代表人的賄賂,分別是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邦才的85萬多元;江西省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的1194萬多元;北京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的1212萬多元,受賄包括房產、現金、首飾等等。北檢而分院的代理檢察員陸昊出庭支持公訴。
陸昊: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蘇順虎于2013年至2011年間,具有擔任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計劃處副處長、營運部副主任、副局長兼營業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單位謀取利益,為此,收受上述單位的負責人張邦才等人給予了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2400余萬元。
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審判長譚勁松馬上問被告人是否認可公訴機關的指控。
譚勁松:蘇順虎,對你的指控是否屬實?
蘇順虎:屬實。
蘇順虎供述反映出,他主要是通過批示文件、打電話、打招呼等方式,幫助行賄人解決煤炭或貨物運輸的問題。法庭工作人員表示,今天會將庭審進行完,不會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