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紀委查實花都“失蹤干部”王雁威巨額受賄
已畏罪潛逃被免職
在今日下午的廣州市紀委定期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通報了廣州市紀委對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進行的立案查處情況。2013年6月3日下午,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以身體不適,需住院治療為由請假,后畏罪潛逃。經初步核實,王雁威在任花都區花東鎮黨委書記及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區政協主席期間,確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因王雁威涉嫌嚴重經濟違紀錯誤,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
目前,經廣州市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廣州市委批準,正按有關程序免去其花都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共花都區第十三屆區委委員,終止其廣州市第十二屆政協委員、花都區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資格。鑒于王雁威涉嫌構成犯罪,已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 劉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