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廣州6月24日電 (記者劉圓 、見習記者劉衛東)近日,微博等互動媒體上有傳言稱“南方日報傳媒集團的兩位記者因曝光韶關政法亂象被捕”,記者今日從韶關市檢察院官方網站公布的消息了解到,韶關市檢察院稱,“胡亞柱已交代,對自己與劉維安一起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曲江區人民檢察院已對其取保候審”。
據悉,劉維安之前是南方報業集團南方網法制頻道記者,而胡亞柱是《南方日報》的記者。
22日,韶關市檢察院曾發布簡短公告消息,稱“我院在辦理魏振順、張云峰行賄案件中,發現劉維安、胡亞柱涉嫌收受魏、張巨額賄賂。按有關案件報請處理程序,指定曲江區人民檢察院管轄劉、胡涉案一事。現劉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調查,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于6月5日轉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廣州歸案。曲江區人民檢察院將嚴格依照法律程序開展案件調查。”
新聞背景:
據了解,劉維安、胡亞柱二人曾分別發表多篇輿論監督報道,包括產生過巨大影響的“韶關新豐史上最嚴整治期驚現最猖獗盜挖稀土”的報道。而涉嫌行賄二人的魏振順,則系胡亞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寫一篇消息《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的當事人。
記者在互聯網上經搜索了解到,胡亞柱確曾經寫過關于韶關地區的一系列負面報道:
☆《“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記者 胡亞柱)
☆《5年前官司或涉虛假訴訟》(記者 胡亞柱)
☆《“群眾舉報引發民事案件再審”追蹤——韶關市府:涉案地塊為商住用地》(記者 胡亞柱)
☆《新豐:最嚴整治期驚現最猖獗盜采稀土》(記者 胡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