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廣寧在廉政工作會議上現場剖析市民投訴
噪音擾民38次未獲解決
“群眾投訴無門只好給市長寫公開信,你們說丟不丟臉?38次啊,合理訴求從去年投訴到今年得不到解決,群眾能沒意見嗎?”
“我們有些部門,只要涉及到職能稍微調整一下,個個都很認真,生怕觸及切身利益,權力一點都不愿放。 真把權力賦予他,他又不好好履行職責,群眾意見最大的就是這種情況。”
本報訊(記者舒涓通訊員余洋)“一起噪音擾民問題,群眾投訴了38次得不到處理,實在太離譜了!到底是誰不作為,一定要追究到底!”
在昨天召開的廣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市長張廣寧現場剖析天河區棠下梅園大街發生的一起噪聲擾民、群眾投訴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的案例,怒斥政府有關部門嚴重失職,必須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要求各級各部門以此為鑒,舉一反三,把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結合起來,切實改進作風。對于群眾投訴反映的切身利益問題,“必須高度重視,一管到底,及時回應,絕不可視作小事而不為,更不能推諉、扯皮”。對于不作為者,依法依規問責,“絕不放過”。
據了解,2008年9月以來,市民劉先生就梅園大街飲食、木材加工、不銹鋼加工經營產生的噪音擾民問題,分別通過電子信箱、網上信訪信箱、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市工商局、市環保局以及天河區區長信箱、政民互動、呼叫中心、天河區公安分局棠下派出所等途徑投訴,共計38件。
“4月21日,媒體轉載了劉先生給我的公開信,群眾投訴無門只好給市長寫公開信,你們說丟不丟臉?38次啊,合理訴求從去年投訴到今年得不到解決,群眾能沒意見嗎?”張廣寧在會上說,如果有關部門分別對照自己的職責進行及時查處,這一投訴完全可以依法依規處理,但事實卻不是這樣。
張廣寧當日在媒體上看到劉先生的公開信后,當即批示天河區委和市監察局主要負責同志馬上處理。經查,天河區工商分局東棠工商所對無照經營的商鋪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但沒有采取進一步查處取締措施;區衛生局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商鋪發出取締公告,但也未采取進一步的查處取締措施;市工商局對派出機構疏于督查管理;區環保局對環境噪聲污染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力;天河區政府對職能部門的管理也不到位。
“我們有些部門,只要涉及到職能稍微調整一下,個個都很認真,生怕觸及切身利益,權力一點都不愿放。真把權力賦予他,他又不好好履行職責,群眾意見最大的就是這種情況。”剖析完這一活生生的案例,張廣寧語氣嚴肅地說,從這一系列監管環節的漏洞可以看出,政府有關部門是嚴重失職的,必須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了解到,天河區近日已就劉先生投訴的噪音擾民問題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取締了噪音擾民的商鋪。市政府辦公廳前日就相關處理情況向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發出通報,責成有關單位和區政府依照《廣州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要求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要求將處理結果答復投訴人。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