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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左4)被押送進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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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資料圖)
中新網1月22日電 22日下午二時,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開始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石家莊市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原三鹿高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8年和5年。
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張彥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已經做出一審判決:張玉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彥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4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今日也在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高俊杰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薛建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彥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肖玉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對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等2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做出一審判決:耿金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耿金珠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據介紹,此次一審宣判的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還包括: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張合社等4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董少英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
上述案件從2008年12月26日起,已陸續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本文來源:中新網 ) (本文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