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約記者史載)舍己救人的青年教師王軍杰被省民政廳批準追認為革命烈士。日前,甘谷縣政府相關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將一次性撫恤金48000元送給王軍杰的父母親。根據認定革命烈士的相關規定,從批準之日起家屬享受革命烈士家屬待遇。
王軍杰,1982年12月出生于甘谷縣新興鎮小王家莊一農民家庭,2001年9月參加工作,供職于甘谷縣十甲莊小學。2006年6月11日,為搶救鄰居王耿元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為表彰王軍杰同志舍己救人的先進事跡,甘谷縣委、縣政府追授王軍杰同志為“甘谷縣優秀教師”,號召全縣干部群眾向王軍杰同志學習,同時,由縣民政局向省市申報王軍杰同志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