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3月29日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崔亞明 王虎)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今天召開。
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馬青林主持。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克恭、吳明明、俞成輝,秘書長李德新及委員45人出席會議。
會議首先通過了本次會議議程。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白瑞慶作的關于《甘肅省中醫藥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草案二審稿與上位法相銜接,從中醫藥主管部門名稱的表述、完善相關法律責任等方面對草案進行了修改。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和平作的關于《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草案二審稿在國土空間規劃、礦山企業的土壤污染預防責任、風險管控與修復、農用地的土壤污染調查等方面作了補充完善。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和平作的關于《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修訂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了“五級林長制”,增加了“全民義務植樹”的專章,并將“森林公園管理”納入規范內容。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存文作的關于《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細則(修正草案)》的說明。根據修正后的選舉法,修正草案明確重新確定代表名額的報備,補充完善代表選舉的程序性規定,增加對破壞選舉行為的處罰規定。
為鞏固我省紅十字會工作發展成效,亟須制定新條例對相關工作提供法律遵循。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史百戰作的關于《甘肅省紅十字會條例(草案)》的說明。草案對紅十字會組織機構,“三救三獻”行為以及各級政府和部門的保障職責等作了規范。
會議聽取了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肖春作的關于《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草案對警務輔助人員的身份地位、管理體制、招聘、待遇保障、監督管理等內容作了規范,旨在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
會議聽取了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周邦貴作的關于《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修訂草案主要根據上位法對農用薄膜監管提出的新要求和部分政府部門名稱和職責發生的變化,對相關內容作出了調整。
會議還聽取了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周邦貴作的關于廢止《甘肅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監督管理辦法》《甘肅省農業綜合開發條例》的說明;聽取了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忠習作的關于廢止《甘肅省合同監督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康軍作的關于廢止《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的說明;聽取了省自然資源廳廳長雷思維作的關于廢止《甘肅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甘肅省基礎設施建設征用土地辦法》的說明;聽取了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宋尚有作的關于廢止《甘肅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甘肅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俊東作的關于《蘭州市黃河風情線大景區保護管理條例》的說明、關于《蘭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蘭州市無公害蔬菜管理條例〉等三部法規的決定》的說明和關于《蘭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蘭州市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的決定》的說明;聽取了嘉峪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峻峰作的關于《嘉峪關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白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勤作的關于《白銀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天水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曉強作的關于《天水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慶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光能作的關于《慶陽市機動車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停放管理條例》的說明;聽取了甘南州人大常委會主任扎西草作的關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的說明;聽取了定西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志杰作的關于《定西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定西市河道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的說明。
會議聽取了副省長余建作的甘肅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明明作的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會議聽取了副省長余建作的關于有關人事事項的說明,聽取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海波作的關于有關人事事項的說明,聽取了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玉作的關于有關人事事項的說明。
會議還書面傳達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
副省長余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海波,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玉,省監察委員會有關負責人,省人大各專委會組成人員,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部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市州和有關縣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會議。省上各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推派的公民旁聽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