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于批準鎮原縣等8個縣退出貧困縣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和《甘肅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甘肅省2020年度貧困縣摘帽退出驗收評估工作方案》有關規定,經縣級自評、市級初審、省級驗收核查、第三方評估檢查和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鎮原縣、通渭縣、岷縣、宕昌縣、西和縣、禮縣、臨夏縣、東鄉縣符合貧困縣退出條件,現批準退出。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