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鐸在省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強調
嚴格執行“三定”規定 按時完成機構改革任務
甘肅日報蘭州12月23日訊(記者徐愛龍)省機構改革領導小組今天召開第六次會議,研究省級黨政機構“三定”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等工作,省委書記、省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林鐸主持會議并講話。他強調,“三定”規定是各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職的主要依據,要牢牢把握轉變和優化職能這個核心要求,明確職能定位,厘清職責邊界,優化資源配置,做到職責匹配、權責統一,確保政令暢通、高效運轉。
省領導唐仁健、孫偉、劉昌林、宋亮、李元平、王嘉毅出席會議。
林鐸指出,要認真落實機構編制法定化要求,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嚴格執行“三定”規定,確保機構、職能、人員及時調整到位。要強化部門內相關業務整合,既要有物理變化,也要有化學反應,著力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效能。要理順各部門職責關系,強化部門間協同聯動,全面推進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林鐸強調,要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抓緊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綜合執法隊伍,同地方機構改革一起部署、一起落實,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充實強化基層執法隊伍,推進執法權限向基層延伸、執法力量向基層下沉,積極探索更大范圍內綜合執法,把各種資源利用好,把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好,加快構建權責明晰、上下貫通、指揮通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