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銀市靖遠縣民政局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3月,靖遠縣老年公寓建設項目進度緩慢,縣民政局滯留項目資金400萬元;2017年7月,縣民政局對省審計廳反饋的10人違規享受低保4.2萬元問題整改不力,違規資金未全部收繳。對此,縣民政局原局長蘇國錦履行職責不到位,抓項目建設和整改工作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長詹國梁督促落實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焦夢樵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2018年6月,蘇國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詹國梁、焦夢樵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天水市甘谷縣六峰鎮政府低保管理不到位問題。2015至2016年,六峰鎮政府在低保審核中把關不嚴、動態管理不到位,全鎮2戶4人違規享受城鎮低保1.37萬元,26戶89人違規享受農村低保14.37萬元,共涉及資金15.74萬元。對此,六峰鎮鎮長王立斌履行職責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副鎮長李琳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嚴不實,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7年11月,王立斌、李琳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資金已被追繳。
3.武威市古浪縣民權鎮實施整村推進項目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民權鎮杜莊村在實施整村推進項目中,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邢延軍、鎮扶貧專干羅瑞、原村黨支部書記杜俊仁弄虛作假,簽名上報審核材料,將49座不符合條件的養殖暖棚通過驗收,致使19.6萬元扶貧資金未能發揮作用。對此,民權鎮原鎮長何永國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8月,何永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杜俊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邢延軍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羅瑞受到政務降級處分(降低一個工資級別)。
4.慶陽市合水縣農牧局等單位在扶貧項目實施中違反相關程序問題。2016年,合水縣農牧局在組織實施現代畜牧業良種繁育項目時,對389.7萬元的仔豬投放、良種羊和基礎母牛調引項目未公開招標,違規采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同時,在未按程序報批、辦理項目變更手續的情況下,追加項目資金67.3萬元。對此,縣農牧局局長張懷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縣農牧局副局長董曉紅、縣畜牧站站長李文全、縣財政局副局長劉繼恩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8年9月,張懷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董曉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李文全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劉繼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張掖市高臺縣南華鎮信號村黨支部原書記郇愛年違規收回群眾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問題。2016年7月,郇愛年安排信號村文書,違規收回30戶農戶冬春生活救助資金3.9萬元,用于支付該村養老服務中心燃煤費。2018年8月,郇愛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