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省紀委1月23日通報了4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分別是:莊浪縣大莊鄉上李村黨支部書記張國勤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張國勤與上李村村委會主任張明虎、文書張永來等人商議,虛報4戶危房改造戶,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2000元,全部用于村級產業路建設及村社道路擴建支出。張國勤、張明虎、張永來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臨澤縣新華鎮明泉村村委會原主任張豐收侵占殘疾人扶貧項目基礎母羊問題。2013年,張豐收利用職務之便,將明泉村實施殘疾人扶貧項目剩余的13只基礎母羊侵占,交由其父管護飼養。張豐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侵占的基礎母羊已按照采購價追繳財政。
古浪縣直灘鄉上灘村黨支部原書記金發明等人違規收取、私分低保金問題。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金發明與上灘村駝鈴子小組三任組長李良斌、劉智學、王玉慶,先后3次向該村6戶低保戶收取低保金41477元,其中,金發明個人保管17852元,與李良斌、劉智學以發放機井管理人員工資名義私分5080元;用于支付集體機井維修費用18545元。金發明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劉智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私分低保金已退還低保戶。
清水縣白沙鎮魯灣村黨支部書記張真祥等人亂收費問題。2015年3月,張真祥與魯灣村村委會主任李存琪、副主任魯小利、文書魯春德召開村“兩委”班子會議決定,從2014—2015年度評選出的魯灣村36戶冬春生活救助戶中挑選12戶農戶,按照每戶500元的標準收取費用共計6000元,用于村組購置喇叭、功放、麥克風等支出。張真祥、李存琪、魯小利、魯春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