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信息化組織管理體系。加強組織領導,發揮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對信息化建設與發展的綜合管理職能,將信息化建設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統籌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化管理、建設、監督、執法等工作。強化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建立定期會議制度,研究解決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級各部門都要建立信息化組織領導機構,理順管理體制和信息化推進機制,形成省市縣協調聯動的組織保障體系。
(二)建立完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完善在電子商務發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利用和加強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網絡空間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規。圍繞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兩化”深度融合、三網融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安全、信息產業等方面發展需求,加快制定相關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信息化健康有序發展。完善云計算數據中心電價優惠政策,基礎電信企業、甘肅鐵塔公司、省廣電網絡公司生產用電(通信基站、數據機房、大數據中心)執行大工業電價政策,積極鼓勵大用戶參與直購電交易。加強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宣貫、培訓和推廣,規范應用系統接入電子政務平臺接口開發,規范數據采集、維護、更新、管理和使用,在信息化標準化領域建立政府與企業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協調機制。
。ㄈ┩貙捫畔⒒度谫Y渠道。加大信息化的財政投入力度,設立信息化產業發展基金或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保障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領域的信息化發展,支持引導信息產業發展。各地要把信息化建設資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明確信息化建設在政府財政預算中的比例,同時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完善信息化投融資機制,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資金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積極吸引外資和民間資本投向信息化和信息產業,建立完善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加快構建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建設投融資體系。編制信息產業、信息化項目等投資指南,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及改造、公共平臺搭建及應用系統開發、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等重點領域。
。ㄋ模⿵娀畔⒒ㄔO項目管理。加強過程監管,建立完善信息化項目的咨詢、規劃、立項、招投標、工程監理、驗收、評估等工作機制,加強對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對公共性、基礎性的信息化項目要實行統一建設,涉及跨地區、跨部門的應用項目,必須聯合共建,保證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強化績效評估,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設績效評估體系,將信息化項目建設、信息化推進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考核內容。將信息化項目建設運行的績效納入行政效能監察范圍,切實提高信息化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ㄎ澹┩七M自主創新。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技術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高創新能力。建立科研院所和高?萍紕撔碌膭恿C制,完善產學研協調與組織機制,加強項目組織的有效分工與協作,推動政產學研用各方能力互補。加快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鼓勵技術聯盟和產業聯盟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和重大技術產業化。組織實施好重大科技專項,鼓勵政產學研協同創新,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攻克一批共性、關鍵和核心技術。重點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附加值高、市場占有率高且有國內外影響力的品牌企業和名牌產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逐步建立行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產出能力。
(六)加強信息化人才培養。健全信息化人才培養體系,依托政府引導,發動社會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大眾信息化培訓。加大對公務員以及領導干部的信息化培訓力度,加強農村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培養基層信息化推廣帶頭人。構建以學校教育為基礎,基礎教育與職業教育相互結合,公益培訓與商業培訓相互補充的信息化人才培養體系,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建立信息化人才培訓基地,有針對性地培養信息化高層次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完善人才引進機制和人才引進配套政策,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保障信息化和電子信息產業對高端人才的需求。在信息產業、信息技術、信息資源、人才培養等領域加強與國外及國內先進省市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先進經驗。
。ㄆ撸⿵娀巹潓嵤┖驮u估。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據本規劃的總體要求,制定本地區信息化發展的規劃、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科學組織,確保本規劃的有效落實。加強監督檢查,建立規劃實施的動態評估、滾動調整,加強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績效評估,結果納入部門業績考核內容,并作為下一年度信息化項目立項審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