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3月3日訊(記者沈麗莉 實習生劉自新)記者今天從省發改委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從價格政策上加大支農惠農助農力度,省發改委決定從2016年3月起,降低全省農村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含貧困縣農業排灌、高揚程提灌用電),停止收取農村電網維護管理費,實現全省農業生產用電城鄉同網同價。
此次我省農村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降低約0.12元,具體降價標準每千瓦時0.066元-0.226元不等,年減輕農村農業生產用電戶電費負擔約4000萬元。這一降價政策,將惠及全省86個縣(市、區)1228個鄉鎮的21.33萬戶農業生產用電戶,切實減輕農民生產用電負擔,有效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