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12月15日訊(記者宜秀萍)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醫療機構及其內設機構命名,省衛計委今天發文,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未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不得擅自使用“醫院”、“中心”名稱,不得以“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作為醫療機構識別名稱,拒不整改和違規使用上述名稱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取締。
據介紹,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我省實際,省衛計委對我省醫療機構及其內設機構命名作出以下規定:醫療機構設置的臨床專業科室名稱,除“科”、“室”字樣外,未經批準不得使用如“醫院”“中心”等字樣作為科室名稱。凡是醫療機構的內設機構以“醫院”命名的均要向批準其設立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綜合或專科醫院設置條件的予以核準登記,方可以“醫院”正式命名并對外公布機構名稱。醫療機構技術水平必須達到所在地區的領先水平,并經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才能在名稱中使用“中心”字樣。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醫療機構(不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例:××市醫院××診療中心),由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醫療機構凡是以醫聯體形式、托管合作形式而變更醫療機構名稱的,必須向原執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并報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醫療機構不得在醫院內部網站、形象展示展板及宣傳品、內部刊物等媒介平臺上變相使用未經核準、備案的含有“醫院”“中心”的內設機構名稱。
省衛計委要求各市州衛生計生委、各級醫療機構按照上述規定,在本轄區內盡快展開自查清理工作,對不符合規范的命名要及時整改、取締,2016年2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以往由省衛計委審批的“醫院”“中心”不在此次清理范圍內。省衛計委將對各地、各單位清理情況進行集中督查和隨機抽查,通報結果納入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