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訊(甘肅日報記者 徐愛龍)今年,我省對扶貧開發業績突出的8名縣委書記予以提拔重用、10名縣長轉任縣委書記,對考核“一般”的3個縣6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了組織調整,鮮明樹立起了“干得好表彰獎勵、干不好警示懲戒”的干事導向。
近年來,我省建立了正向激勵和懲戒約束機制,明確提出對脫貧“摘帽”成績突出的市縣鄉領導干部予以重用,接任者原則上從原班子中選拔,對減貧成效不明顯的進行組織調整或問責。
為了增強激勵約束的科學性、有效性和針對性,我省近期又專門研究、細化和完善全省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的《實施細則》,針對貧困縣的不同特點,調整優化脫貧成效的考核指標,增加難易程度、群眾評議等方面的分項指標,確保考評結果科學、公平、規范,引導貧困地區廣大干部把心思和功夫用在愿脫貧、早脫貧、多脫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