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秦娜)為充分激勵境內外旅行社招徠游客來甘肅旅游,鼓勵旅行社積極開發新產品,有效開拓客源市場,促進甘肅旅游持續快速發展,省旅游局日前修訂發布了《關于鼓勵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補貼辦法(暫行)》。相比于2014年1月1日起執行的鼓勵“引客入甘”辦法,此次我省對補貼標準進行了大幅調整,其中淡季旅游的補貼標準由之前的上浮20%增加到40%。
依據新《辦法》,在入境旅游方面,對省內外旅行社自聯海外旅游者包機來甘肅旅游,組織境外旅游者來甘專列,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每架次(列)補貼2萬元。境內外旅行社(商)自聯或橫聯境外旅游者來甘肅觀光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計人數在300人以上的,按人數每人補貼50元。旅游直航包機、旅游專列和年度組團可疊加補貼。
國內旅游方面,對省內外旅行社從省外組織國內旅游者包機來甘肅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按不同機型分別給予每架次1萬元、1.5萬元和2萬元補貼。對省內外旅行社組織國內旅游者旅游專列來甘肅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每列補貼2萬元。省外旅行社組織游客入甘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計人數3000—4000人的,補貼3萬元;4000—5000人的,補貼4萬元;5000人以上,補貼5萬元。對省內旅行社年組織省外旅游團隊游客量排名全省前30名的給予補貼,其中最高一等獎補貼1個,補貼5萬元。旅游包機、旅游專列、國內旅游組團和國內旅游年度地接補貼可疊加。
此外,為鼓勵旅行社積極開展淡季游甘肅業務,凡符合補貼條件,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從境內外組織旅游者來甘肅旅游,補貼標準上浮40%。為鼓勵旅行社積極開發新產品,省旅游局將對評為全省旅游創新產品獎的旅游新線路、新產品給予每項3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