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伏潤之)作為一名商品房住戶,最關心的恐怕是房價和房屋的建筑質量;我們每天接觸到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大眾的安全。今后,老百姓的這些擔憂將可以“追本溯源”。省住建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我省所有新開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全面落實責任主體質量終身承諾制度、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和信息檔案制度。
《通知》要求,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參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五方責任主體)的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并就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做出書面承諾。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簽署的《承諾書》及相應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通知》還要求,施工現場應設置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公示牌,公開各責任主體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等信息。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的監督管理,督促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度。同時,加強對施工圖審查機構項目負責人和檢測單位項目負責人的質量責任追究。對不履行承諾制度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并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對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需要追究責任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