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孫海峰)經省委常委會審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復了我省省級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和組建機構方案,在省國土資源廳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和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此舉意味著,我省將正式啟動實施對不動產登記職責的整合。
據悉,省級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后,省國土資源廳的主要職責是,指導監督全省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制定不動產權屬爭議的調處政策;推動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會同省林業廳負責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發證等。此外,我省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給予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省農牧廳將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統一登記工作。過渡期后,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