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檢察院集中發布20例反貪案件
分別為“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優秀案件”,旨在警示世人,前車之覆后車之鑒
西部商報訊(記者樊麗)近日,甘肅省檢察院組織開展了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精品案件”評選活動。經過逐級推薦、嚴格篩選、評委評審等程序,從近三年我省反貪部門查辦的案件中,評選出了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優秀案件”,并于昨日對外公布。記者了解到,這些案件中既有“老虎”也有“蒼蠅”,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張國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宕昌縣委原書記王先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等大要案均入選。省檢察院集中發布這些案例,旨在警示世人,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同時,對辦理這些案件的組織運作、線索利用、偵查謀略、審訊策略、偵查信息引導等好的經驗和做法,從不同側面進行了總結歸納點評。日前,已對這20例案例編印成冊,下發全省反貪干警及院領導進行學習借鑒。
十大精品案件
1.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張國華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2.中共宕昌縣委原書記王先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3.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增祿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4.蘭州公路系統張守紅、付來紅、李發林等人特大貪賄犯罪窩串案
5.隴南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祁岷青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6.肅北縣原縣長曼曼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7.肅北縣原副縣長楊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8.文縣政協原副主席何曉林受賄案
9.西固熱電原副總經理師海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10.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原支隊長李銀庭受賄案
部分案件
任增祿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任增祿,男,漢族,1960年6月10日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程度,天水市秦安縣人,先后任華亭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2011年9月調任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廳級)至案發。
經查:2005年至2012年,任增祿在任平涼市華亭縣縣長、縣委書記、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承包、干部提拔、人事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及華亭縣國家工作人員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911739.42元,另有4110392.84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13年5月22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任增祿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肅北縣原副縣長楊平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楊平,男,漢族,中共黨員,1972年4月28日出生,甘肅省通渭人,大專文化程度。曾任肅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10年4月任酒泉市糧食局副局長(副處級)。
經查:2001年至2010年期間,楊平利用擔任肅北縣金鷹黃金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肅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和縣委辦公室主任、副縣長的職務便利,在黃金廢渣廢料出售、工程款支付、煤礦資源整合、礦山資源開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賄賂款1483500元。另有4253878.05元巨額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12年9月28日,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楊平有期徒刑14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追繳非法所得5737378.05元。
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原支隊長李銀庭受賄
李銀庭,男,漢族,生于1961年12月14日,甘肅省古浪縣人,大學文化,曾任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案發前任武威市公安局防暴機動支隊政委。
經查:李銀庭在擔任武威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兩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265000元。2011年1月20日,民勤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銀庭有期徒刑十一年。李銀庭不服提起上訴,同年5月12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十大優秀案件
1.甘肅煙草系統雒憲玲、匡少年等人特大賄賂犯罪窩串案
2.甘州區城建局原局長李興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3.民勤縣城建局原局長甄世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4.七里河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黃鑫、王勇平、張曉東受賄、挪用公款案
5.張掖市交通局副局長、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王志偉受賄案
6.古浪縣古浪鎮原黨委書記銀永邦、鎮長朱廷瑋貪污案
7.兩當縣團委原書記左巧慶貪污案
8.中鐵一局橋梁公司蘭州辦事組原主任鐘任江貪污案
9.會寧縣農村能源項目辦公室私分國有資產原主任牛智謙濫用職權、貪污案
10.張家川縣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馬萬里受賄案
部分案件
古浪縣古浪鎮原黨委書記銀永邦、鎮長朱廷瑋貪污案
銀永邦,男,漢族,1964年出生,大專文化,古浪縣人,曾任古浪縣古浪鎮黨委書記,案發前系古浪縣人大代表、古浪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副局長。
朱廷瑋,男,漢族,1966年出生,大專文化,古浪縣人,曾任古浪縣古浪鎮鎮長,案發前系古浪縣街道工委會主任。
經查: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期間,古浪鎮原黨委書記銀永邦、鎮長朱廷瑋利用職務之便,在鄉鎮基礎建設、高速公路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中,指使該鎮黨委、政府副職及財務人員通過偽造土地補償發放花名表等手段,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等項目資金800余萬元后私設“小金庫”。后銀永邦個人侵吞小金庫資金232000元,朱廷瑋個人侵吞20000元,剩余資金被肆意揮霍。此外,銀、朱二人利用職務之便,分別非法收受他人賄賂55000元和10000元后為他人謀取利益。2011年9月1日,天祝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銀永邦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00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00元;以貪污罪判處朱廷瑋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以受賄罪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
兩當縣團委原書記左巧慶貪污案
左巧慶,女,漢族,1978年10月7日出生,大學文化,甘肅省兩當縣人,中共黨員,兩當縣第七屆政協委員。2003年6月任兩當團縣委副書記,2007年8月任兩當團縣委書記,2011年3月調任兩當縣興化鄉政府鄉長。
經查:2009年至2011年期間,左巧慶利用擔任兩當縣團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采取偽造資金兌現花名冊并加蓋偽造印章等方法,先后騙取、侵吞甘肅團省委給兩當團縣委轉撥的“TNT未來之星獎學金資助款”共250000元,甘肅省蘭州城市學院工委給兩當團縣委撥付的扶貧款48000元,甘肅團省委給兩當團縣委劃撥的“苗圃行動初中生年度資助金” 54770元和隴南團市委撥付兩當團縣委的培訓費20000元。后左巧慶向受助學生補發資金359650元。2011年12月27日,兩當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左巧慶有期徒刑十年。左巧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鐵一局橋梁公司蘭州辦事組原主任鐘任江貪污案
鐘任江,男,漢族,1963年1月25日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中鐵一局集團橋梁工程有限公司蘭州辦事組原主任、離退休黨支部原書記。
經查:2004年4月至2011年3月,鐘任江在任中鐵一局集團橋梁工程有限公司蘭州辦事組主任期間,利用負責蘭州基地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撫恤金發放的職務便利,采用代扣離退休人員水電費、房費和隱瞞已故退休人員信息、制作虛假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單的手段,截留、騙取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及撫恤金共計人民幣404201.73元。2011年4月,中鐵一局紀委在調查其物業公司蘭州辦事組發放離退休養老金問題時,鐘任江主動交代了主要問題并退還部分截留款項。2011年10月20日,蘭州鐵路運輸法院判決認定鐘任江構成貪污罪,具有投案自首情節,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贓款依法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