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秦娜)1月1日,由省旅游局出臺的《關于鼓勵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補貼辦法(試行)》開始執行。今后,我省將對通過旅游包機、專列、團隊等方式,組織境內外游客來甘肅旅游,且業績突出的境內外組團旅行社和省內承擔地接任務的旅行社予以相應補助。以此激勵境內外旅行社招徠游客來甘肅旅游,鼓勵旅行社積極開發新產品,有效開拓客源市場,促進甘肅旅游持續快速發展。
依據該《辦法》,在入境旅游方面,對省內外旅行社自聯海外旅游者包機來甘旅游,人數在40人/架次、80人/架次以上的,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將分別給予每次1萬元和2萬元的補貼;對組織境外旅游者來甘專列,人數在50人及80人以上,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將分別給予每列1.5萬元、2萬元的補貼;境內外旅行社自聯境外旅游者來甘肅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計人數在300人以上的,按人數每人補貼100元。同時,旅游直航包機、旅游專列和年度組團還可疊加補貼。
國內旅游方面,對組織包機來甘旅游,人數在100人/架次以上,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補貼1萬元;對組織專列來甘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一次性組織500人以上的補貼1.5萬元,一次性組織700人以上的補貼2萬元;省外旅行社組織游客入甘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計人數在3000至4000人的,補貼3萬元,4000至5000人的,補貼4萬元,5000人以上,補貼5萬元。同時,還將對年組織省外旅游團隊游客量等三項指標綜合排名全省前30名的省內旅行社給予不同程度的補貼。
為了鼓勵旅行社積極開展淡季游甘肅業務,《辦法》同時規定,凡符合以上補貼條件,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組織境外、省外旅游者通過包機、專列來甘肅旅游,補助標準分別上浮40%和20%。
該《辦法》還就補貼申報程序、審核、公示等內容做出了詳細規定,對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因旅游服務質量引起重大投訴的旅行社將取消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