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省紀委11月4日下發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通知精神,嚴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中央紀委近日發出通知,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省紀委下發的《關于認真落實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紀律要求的通知》指出,明令禁止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是中央紀委繼禁止中秋國慶送月餅送節禮之后,反對“四風”的又一具體要求,是以行動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務實舉措。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帶頭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
省紀委《通知》要求,第一批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部門單位,要結合“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立即部署,對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提出明確紀律要求,層層靠實責任,抓好落實。各級紀委、省直各部門紀檢組(紀委),要強化監督檢查,通過主動檢查、明察暗訪和設立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受理來信來訪等形式,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責任追究,通報曝光典型案例。省紀委同時公布了舉報電話:省紀委黨風室0931-8872043,省紀委信訪室12388;舉報網址:http://gansu.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