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性會議管理作出規定
建立“無會周”制度每月第四周為“無會周”
蘭州晨報訊 為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省委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性會議管理,切實精簡會議,提高會議質量,作出規定。
全省性會議指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省人代會、省政協全會、省紀委全會、各人民團體代表大會等。規定要求,精簡壓縮會議。統籌安排會議,全省性會議實行計劃管理,年度計劃由省委辦公廳會同省政府辦公廳于上年11月底前擬定,提交省委常委會審定。建立“無會周”制度,每月第四周為“無會周”,省委、省政府不安排會議,遇特殊情況,順延或調整,全年“無會周”不少于8周。務實精簡會議,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要嚴格把關,對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予安排,對內容相近、參會人員基本相同的合并套開,能用視頻會議的不集中召開。控制會議時間,除法定會議、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項的會議外,其他會議原則上不超過一天,對確需延長的,由省委辦公廳會同省政府辦公廳提出意見報省委領導確定。
規定要求,嚴控會議規模。壓縮參會人員,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一般不超過200人,與會議關系不密切的人員一律不安排參會。規范會議規格,除省黨代會、省“兩會”、省委全委(擴大)會、省委常委(擴大)會和全省領導干部大會、經濟工作會等需要常委集體參加外,其他全省性會議只安排分管常委參加。召開要求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須報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準。
規定要求,提高會議質量。切實改進會風,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一個會議原則上只有一個主題講話,主題講話一般不超過1小時。省委辦公廳對交流發言稿進行審核把關,每人控制在8分鐘以內,發言務必言之有物、保證質量。需要討論的會議,精心設置議題,合理安排時間,提高討論深度。
規定要求,嚴格會議審批,列入計劃的全省性會議,須由省委辦公廳或會同省政府辦公廳審核會議規格、會期、參會人員范圍、經費預算等內容。未列入計劃確需召開的會議,由省委辦公廳或會同省政府辦公廳審核,經省委常委會批準。未經審核批準的會議,省財政不予核撥經費。
規定要求,堅持節儉辦會,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切實降低會議成本。嚴控會議經費,嚴禁提高用餐、住宿標準。簡樸布置會場,工作會議一律不擺鮮花綠植、不制作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