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訊(記者李楊) 《省政府2013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綜合評價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印發全省貫徹執行。按照《辦法》,2013年度省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結果,按單項目標排名前3名的市州各獎勵10萬元、完成目標的其他市州各獎勵3萬元、全面完成各單項目標且綜合排名前3名的市州各獎勵50萬元的標準表彰獎勵。
2013年度省政府目標管理責任書按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4個類別設置單項目標責任,其中,經濟建設包括地區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地方財政收入等11項單項目標責任。我省對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人口自然增長率、國土資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安全生產工作、產品質量工作等6個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只要有1個指標未完成目標管理責任,則取消綜合獎的評選資格。凡未完成單項目標管理責任的市州,在省政府有關會議上作檢討性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