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人民滿意的政府
——我省省市縣鄉四級政府機構改革綜述
本報通訊員 王成軍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地方機構改革的意見》,標志著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全面啟動。
我省迅速行動,自上而下,層層動員,分步實施,掀起新一輪改革的浪潮。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扎實推進,于2011年底全面完成省、市、縣、鄉四級政府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全面部署 高位推動
隨著全省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原有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已逐漸不能適應科學發展的需要,甚至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突出表現在:政府職能越位、錯位和不到位,政府對市場經營活動直接干預過多、機構設置不合理、職能交叉重復、政績考核體系不科學,等等。這些問題,亟須通過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解決。
2009年2月7日,中央批準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2009年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開省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對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
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召開電視電話動員會議,對市縣政府機構改革進行全面安排部署。
2010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10月,全國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省委、省政府對全面推進我省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凡是改革,都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和權力的重新劃分。改革難度大,任務艱巨,時間緊迫,是擺在各級黨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考驗。
為保證改革順利實施,省政府頒布《甘肅省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省編委制定印發《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黨政機關消化超編人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落實消化超編人員的通知》,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聯合下發《關于嚴明紀律切實保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這一系列制度和辦法的出臺,為改革健康平穩有序推進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轉變職能 理順關系
這次改革的核心任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各級黨委、政府都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這次改革的核心內容,在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中,都旗幟鮮明地提出,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制約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這次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要求,堅持權責一致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逐步取消部門承擔的一些微觀管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強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住房、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等涉及群眾利益、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理順政府在宏觀調控、環境保護、行業管理、市場監管、文化衛生等領域的職責交叉和關系不順問題。
這次改革,省政府設置工作機構48個,比改革前減少4個;14個市州政府機構總數由改革前的555個調整到472個,減少83個,精簡15%;86個縣市區政府機構總數由改革前的2879個調整到2021個,減少858個,精簡30%。省政府各部門共調整職責205項,其中取消36項、下放17項、轉移22項、加強99項、增加31項;市縣政府各部門共調整職責6872項,其中取消1099項、下放208項、劃轉1374項、加強2542項、增加1649項。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論證的基礎上,重新印發省、市、縣三級政府各部門“三定”規定。通過改革,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職責關系進一步理順,部門責任進一步明確,組織結構進一步優化。
鄉鎮機構改革中,將全省1227個鄉鎮分為三類,重新核定了鄉鎮行政事業編制,一、二、三類鄉鎮行政編制分別核定為26名、22名、19名,領導職數分別按9名、8名、7名配備,事業編制分別控制在46名、42名、38名以內;鄉鎮黨政內設機構由原來的“四辦一部”精簡為3-5個或設置若干綜合崗位;事業機構由原來的“七站八所”整合為4-6個。通過改革,鄉鎮在促進經濟發展、強化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推進基層民主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發揮,服務“三農”、服務基層群眾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按照責權一致和人權、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創新了鄉鎮事業站所管理體制。設在鄉鎮的社會服務和技術服務性機構,實行人員、編制、資產等由鄉鎮統一管理,機構綜合設置,原財政供給渠道不變;設在鄉鎮專業性較強的機構和人員,實行鄉鎮和縣區業務主管部門雙重管理、以鄉鎮管理為主;設在鄉鎮具有監督檢查、執法職能和涉及區域性建設和管理的事業單位,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
優化結構 創新體制
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是這次改革的亮點,也是難點。
按照中央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市、縣三級政府機構改革在經濟調節、工業管理、安全生產、城鄉建設等領域,積極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將經濟委員會、國防工辦、鄉鎮企業局(中小企業局),以及發展和改革部門的工業行業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了新的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將人事廳(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整合,組建了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
——將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整合,組建了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將交通廳(局)的職責與建設廳(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組建了新的交通運輸廳(局);
——將建設廳(局)指導城市客運以外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組建了新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
……
政府機構改革,不是簡單地做“加減法”,而是要通過整合政府資源,做好“乘法”。通過對相近職能的有機整合和歸并,有效解決政出多門、政策打架、部門間扯皮推諉等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在機構設置方面,一方面注重上下對應,保證政令暢通;另一方面,結合實際,突出地方特色,科學設置機構,保證重點領域工作需要。
——適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形勢任務,組建了全國第一家省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在支援玉樹抗震救災、參與舟曲抗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根據我省地質災害多發的實際,出臺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設置方案,在地質災害高度易發的隴南、甘南、臨夏等9個市州和舟曲縣等27個縣區組建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174名,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
——適應我省高速公路事業發展迅猛、疏導和保障道路暢通任務繁重的實際,組建了省公路路政執法管理機構,核定事業編制1779名,妥善安置劃轉人員,促進了我省公路事業健康發展。
經過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一個廉潔、高效、精簡的服務型政府呈現在人們面前。展望未來,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地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使命將更加艱巨。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最高利益,堅定不移地堅持改革方向,承擔起繼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歷史責任,加快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步伐,著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為推動全省科學發展、轉型跨越、民族團結、富民興隴提供強大動力,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