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盧吉平)省政府近日出臺《甘肅省“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今后五年,我省將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突出重點,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推動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廣大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就業是民生第一要務。今后五年,我省將健全促進就業政策體系,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服務體系。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新增就業130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4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的比重較2010年提高4個百分點;完成職業技能培訓100萬人,創業培訓20萬人,農村勞動力累計輸轉2200萬人次以上;集中供養有勞動力的孤兒基本實現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左右。
今后五年,我省將著力完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使城鄉居民人人享有社會保障。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達到94%,失業保險覆蓋面達到95%,工傷和生育保險覆蓋面達到85%,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全覆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實現應保盡保。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73萬人、171萬人、152萬人和116萬人。全省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
今后五年,我省社會保障支出由占財政支出的16%提高到30%左右。到“十二五”末,全省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形式多樣、功能完善、與省情相適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實現全省每個縣市至少擁有1所專業養老服務機構,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覆蓋城鄉社區,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服務床位達到30張。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標準,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居住水平,2015年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0平方米,農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2平方米,農村磚木、磚混住房比例達到80%以上。覆蓋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城鄉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今后五年我省將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十二五”末,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5830元和23100元,年均增長12%。同時,建立合理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200-1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