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牛彥君)自2001年以來,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在解決剩余貧困人口中“最難啃的硬骨頭”的脫貧和發展問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推進了全省農村脫貧進程。截至目前,我省易地扶貧搬遷受益人群已達50萬人。
按照整村、整社整體搬遷,建點、建基地集中安置的原則,在群眾自愿的基礎上,我省有計劃地開展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十年來,國家和省級財政已累計投入21.89億元,共搬遷貧困群眾9.92萬戶49.36萬人。其中,貧困搬遷34.03萬人,生態搬遷12.17萬人,地質災害避險搬遷3.2萬人,遷出地涉及中部干旱地區、南部高寒陰濕地區、石山區、高海拔區的53個貧困縣(區)。
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是國家反貧困戰略的重大舉措,是新時期黨和政府探索實施的一項重要扶貧措施。2001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我省開展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以來,省發展改革委按照“遷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政策協調、講求實效的原則對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通過組織實施各項工程建設,使安置區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綜合發展能力顯著提高,搬遷群眾增收渠道逐步拓寬,脫貧步伐明顯加快,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
全省共在安置區開發和調整基本農田64.09萬畝,襯砌渠道1939.5公里,建人畜飲水點1352處,修建河堤269公里,新建及改擴建道路3260.52公里,架設農電線路2967.3公里,修建養畜暖棚68726座,建沼氣池53656座,新建住宅649.88萬平方米。搬遷群眾告別了干旱山區和高寒陰濕地區比較惡劣的生存環境,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資源相對較好的區域,通過基本農田建設,興修水利灌溉設施,推行先進適用技術,改革耕作制度,使搬遷群眾逐漸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為脫貧增收奠定了基礎。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不僅改變了搬遷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同時也使搬遷群眾的思想觀念發生了根本轉變。通過開展農業生產技術培訓、畜牧養殖、勞務輸出、商貿流通等手段,使搬遷群眾的思想觀念、市場意識、勞動技能、文化素質逐步得到強化,發展生產和市場經營能力進一步提高,增強了發展的動力,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
通過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實施,全省各安置區共改擴建學校14.18萬平方米、衛生所3.13萬平方米、村委會4.34萬平方米。安置區學校、村醫療室、培訓信息服務中心、村委會、文化活動室的建設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及農村安全飲水等項目的配套建設,解決了以往群眾就醫難、吃水難和孩子上學難的問題。
易地扶貧搬遷試點項目遷出區大多生產方式落后,毀林開耕,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嚴重,廣大貧困群眾從天然林、水源涵養區搬出后,結合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遷出區生態恢復3.51萬畝,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極大地促進了遷出區生態的恢復和保護。同時加強了農村環境衛生的綜合治理,改善農村居住環境,使廣大農村達到“村容整潔”的新農村目標。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人介紹,自開展試點工程建設以來,作為發展改革系統具體實施的一項民生工程,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不斷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增加扶貧投入,完善工作機制,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各地都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摸索出了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安置方式,為做好“十二五”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