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12月1日訊(記者白德斌)為有效控制編制與人員增長,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將在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計劃到2013年基本完成。
11月29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的意見》,11月30日省編委印發《關于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今天上午召開的全省機構編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又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根據《意見》和《實施方案》,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范圍是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常委會、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納入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在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后,省級機構編制部門將按照功能需求統一設定《機構編制管理證》制度,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按照《機構編制管理證》的規定,對本單位的單位名稱、機構性質、機構規格、內設機構、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實有人員等信息進行如實登記,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核認定。每年年底,機構編制部門要對本級機關事業單位持有的《機構編制管理證》進行年度審核校驗。
當機關事業單位出現空編、確需補充人員時,由編制使用單位攜《機構編制管理證》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申請表》到同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核準手續,經審核同意后,由機構編制部門出具《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單》。編制使用單位憑《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單》,到組織、人社部門申請辦理考錄(聘用)、調入人員手續,辦理工資審批、公費醫療和社會保險等手續。
據悉,從現在開始到2011年上半年為試點階段。2012年上半年完成縣鄉兩級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2012年底之前完成省市兩級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2013年上半年,對各級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信息進行連接、匯總、檢測、調試和完善,到2013年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起運轉順暢、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實名制管理信息平臺,建立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工作聯動的部門配合制約機制,形成機構編制與實有機構、人員相對應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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