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
防控工作已開始全面部署
本報蘭州5月2日訊 (記者 宜秀萍) 經國務院批準,衛生部明確將甲型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豬流感)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據此,省衛生廳今天制定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全面部署防控工作。
預案根據疫情的嚴重程度將甲型H1N1流感分為四個等級,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由臨床、流行病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與院內感染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術專家組;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置小組,負責開展本單位或本地區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農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在上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指導下,開展本地區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預案規定,省內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衛生部專家組診斷確認,此后發生的病例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組診斷確認,同時上報衛生部。省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轄區內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派出專家組進行調查和會診。預案要求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省級甲型H1N1流感檢測實驗室,重點地區和有條件的市州要建立甲型H1N1流感檢測實驗室。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各類應急物資儲備,包括防護用品、應急預防性藥物、抗病毒治療和對癥治療藥品、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物資。
目前,省衛生廳已經成立省衛生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并轉發了衛生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術指南和診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