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 李峰
今年8月14日,省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提出了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施行《就業促進法》、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推動我省就業工作的新要求。我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學習《通知》精神,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全面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在新的起點上取得新的成績。
一、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體系,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城鄉統籌就業、創業帶動就業、發展勞務經濟、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開展就業援助等方面制定具體措施,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同時,要把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失業人員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及減少有勞動能力長期失業人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作為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建立目標責任體系,并作為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二、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要實施有利于促進就業的改革發展政策,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第三產業有序快速發展,增加就業總量,拓寬就業領域。要采取有效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廣開就業門路。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就業工作,拓寬就業渠道。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第二三產業,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完善和落實城鄉勞務輸出政策和制度,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引導城鄉勞動力異地轉移就業。
三、優化創業環境,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要從市場準入、企業設立、投融資等方面加大對創業主體支持力度,鼓勵有創業愿望的勞動者實現創業。要完善勞動者創業的財稅、金融、工商、場地等方面的政策體系,落實好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各項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機制。要深入開展“創業甘肅”主題活動,營造創業氛圍,促進全民創業。要進一步完善創業項目、創業培訓、開業指導、小額貸款、企業孵化、跟蹤服務相結合的創業服務體系。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快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發揮社會各類創業中介服務組織的作用,構筑支持創業的服務平臺。
四、實施就業援助,解決零就業家庭等困難人員就業難題。要將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給予重點援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以及適當的崗位補貼;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五、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要加強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要鼓勵社會各方面依法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對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并實現就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要按照統一、規范和效能的原則,整合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資產、人員、服務和信息等資源,建立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優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布局。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綜合性場所,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公共就業服務。
六、強化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要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對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職業培訓補貼辦法。
七、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建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要增加職業技術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投入,對青壯年勞動者有組織地開展訂單式培訓。采取多種培訓方式,使初中后、高中后學生參加基本職業技能培訓。圍繞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和層次,把建立婦女、農民工、保安保綠保潔保姆等人員培訓基地和勞務就業基地結合起來,抓好對農民的技能培訓。要鼓勵利用多種方式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要鼓勵發展人力咨詢、個人職業生涯設計、人力測評等各種人力資源開發服務。要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項政策,做好家庭困難和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
八、進一步完善就業促進制度,建立危急災害情況下的就業促進應急機制。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就業促進制度,制定就業促進專項活動計劃,積極幫助和扶持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且積極求職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當前,要認真做好地震災區就業援助工作。地震災區要把促進就業工作與抗震救災、災后重建緊密結合起來,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實施就業促進。要鼓勵受災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組織起來就業。對受災勞動者及時給予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對有技能培訓需求的災區城鄉勞動者,開展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并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政策。(作者系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