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見義勇為條例》新增補償機制
2007年9月,《關于修改<甘肅省獎勵和保護維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的決定》經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施行。新的《條例》對見義勇為的定義、申報程序以及醫療費等內容作了補充和修改。新的《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對因見義勇為負傷、犧牲人員的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喪葬費、撫恤費或有關賠償費用,首先應當依法由加害人、責任人按照國家規定標準支付。新增加了“有受益人的,受益人應當給予見義勇為人員適當補償”;對于加害人、責任人無力支付或者沒有加害人、責任人的,規定:見義勇為人員有工作單位的,由見義勇為人員及親屬或所在單位申請認定工傷,鑒定傷殘等級。所在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在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的規定支付相關費用;見義勇為人員無工作單位或者單位支付確有困難的,由行為確認地的縣級以上政府從見義勇為專項資金中支付;動員社會力量捐助。多管齊下,妥善解決好見義勇為負傷、犧牲人員的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
切實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讓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淚,使全社會形成濃厚的見義勇為氛圍,弘揚社會正氣,匡扶社會正義……這正是我省修改《甘肅省獎勵和保護維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的初衷。解決資金來源需要穩定的保障、見義勇為概念需要統一、見義勇為認定程序需要明確,修改后《條例》較好地為這類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法律依據。
2、省公安廳推行28項便民措施
2007年9月11日,省公安廳推行28項便民利民措施,涉及戶籍、出入境、邊防、交通以及消防等5個方面,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
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出入境,甘肅省公安廳將公安機關受理、審批、簽發護照和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時間由現行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12個工作日。同時,提出“五個情形”,指凡符合“出國探望危重病人、出國奔喪、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以及其他合理緊急事”等的公民,可申請加急辦理相關證件,并在5個工作日辦結。新出臺的28項措施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能放寬的都作了進一步放寬,手續能簡化的都作了進一步簡化,辦理時限能縮短的都作了進一步縮短,門檻能降低的都作了進一步降低,行政手段能不介入的都作了禁止性規定。
公安機關要經常和老百姓打交道,此次新出臺的28項措施是省公安廳根據新階段、新形勢對公安機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為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更好地體現執法為民理念、促進和諧社會建設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此舉不但讓群眾辦事少了車馬勞頓之苦,也給群眾降低了辦事成本,提高了辦事效率。
3、習尚銀被評為“任長霞式的公安局長”
2007年5月25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公安系統英雄模范和立功集體表彰大全上,金塔縣公安局局長習尚銀同志被評為全國“任長霞式公安局長”。受到了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
習尚銀1984年參加工作以來偵破各類刑事案件1750余起,破獲盜掘古墓、盜竊、倒賣文物案20余起,追回國家一級文物17件、二級文物14件、三級文物46件、一般文物51件。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個人二等功三次、個人三等功三次。2005年8月作為全國公安系統英模代表出席了“全國公安保衛戰線英雄模范代表大會”,受到了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2007年5月被公安部評為“任長霞式公安局長”,再次受到了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
“任長霞式的公安局長”是全國公安系統學習的榜樣,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為己任,是每一位公安英模的共同特點。習尚銀,他代表著一個英雄的群體,和他們一起的,是同時履行著“興一方經濟、富一方群眾、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重要職責的全省公安民警。
4、我省試行征收草原植被恢復費
省農牧廳起草的《關于制定草原植被恢復費收費標準的報告》,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立項審批,報經省政府同意,于12月1日起試行。
征收對象和范圍是: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還林地,不包括城鎮草地。因工程建設和礦藏開采占用或使用我省境內草原的單位和個人;在我省境內草原上從事地質勘察、修路、探礦、架設(鋪設)管線、建設旅游點、實彈演習、影視拍攝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采集或者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和地方重點保護草原野生植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草原監督管理機構繳納草原植被恢復費。
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強水利、林業、草原建設,加強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進生態修復”,“實行有利于科學發展觀的財稅制度,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等精神。
我省試行征收草原植被恢復費,真正體現了‘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誰恢復’的原則,有望在嚴格控制和積極修復中促進草原生態環境的改善。
5、通渭工亡農民工家屬獲賠16萬元
2006年9月10日,從通渭來蘭州打工的趙某在蘭州市某醫院工地上撕鋁合金窗戶紙時,不慎從樓上摔下來,經搶救無效死亡。由于雙方在賠償金問題上一直沒有達成協議,趙某的父親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生前在蘭州居住一年多時間,所以其賠償標準可以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進行計算。于是判決,按照蘭州城鎮人口的賠償標準(8000元/年)由被告賠償趙某家屬死亡補償金16.1萬元。
據悉,目前農村人口的賠償標準每年不到2000元,與城鎮居民的賠償標準相差4倍左右。
長期以來,農民工與城鎮居民在司法判決中“同命不同價”,有失公正。從某種意義上來看,這份判決應該是一種進步。它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保護了這些為我們城市作出過貢獻的人。目前“同命同價”和“同命不同價”在司法實踐中還有很大的爭議,但是,在全國范圍內已經有農村進城人員按照城市賠償標準判決的先例。此案在我省具有顯明的“標本”意義。
6、楊妙玲獲評第二屆十大民間禁毒人士
2007年6月25日,第二屆十大民間禁毒人士評選活動結束,酒泉市肅州區西北街社區黨總支書記楊妙玲榜上有名。
楊妙玲已經在禁毒戰線上奮斗了十多年。
1991年,楊妙玲被聘到社區。之后,她發現社區吸毒的人比較多,看到人們因為毒品失去工作、妻子離婚、家里生活困難、流離失所、被勞教……目睹種種不幸的遭遇后,楊妙玲決定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
自2000年以來,楊妙玲所管社區內再無新滋生吸毒人員,常住人口中無毒品犯罪活動。社區28名吸毒人員中已經有21人階段性戒斷毒癮,其中12人戒斷鞏固3年以上。
“今天的收獲還是很大,找了兩個吸毒人員談了話,還按了手印,好高興!边@是楊妙玲回家經常說的話。
為了禁毒工作,楊妙玲沒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家庭,對自己的兒子也關心得不夠多。“但是,看到吸毒人員改好,在大街上見到喊我一聲‘大姐’、‘阿姨’的時候,我感到很欣慰。我的付出終于得到了回報,覺得還有好多事情要做!睏蠲盍嵴f。
7、蘭州市民何其明獲國家賠償21萬元
2007年7月2日,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居民何其明接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決定書:由賠償義務機關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賠償請求人何其明人身傷殘賠償金、醫療費、傷殘鑒定費等共計21萬元。至此,這起歷時9年之久的刑訊逼供案終于塵埃落定。
1997年1月6日,西固公安分局民警馬海祿、閆文生在偵查一起盜竊案時,將嫌疑人何其明父子3人帶回西固城派出所中路警務區審查。之后,經西固分局批準,3人于1997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后經西固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于同年2月27日被逮捕。1998年9月28日,西固分局決定撤銷3人的犯罪嫌疑人身份。2000年10月25日,經蘭州某醫院作出司法鑒定:何其明患拘禁性精神障礙,構成六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