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決新農村建設中政府推進與農民意愿、基礎設施適度集中與農戶居住分散的矛盾理論界和媒體都在關注新農村建設中農民主體地位和意愿體現的問題,特別是新居建設是否是基層政府與干部為體現政績而極力主導推行的結果,是否充分考慮過農民對新房的需求和建設意愿。很多農民將新農村建設完全理解為新居建設,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前面提到的新農村建設的宣傳深度和廣度不夠,二是新居建設的直觀效應導致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理解出現偏差,三是農民對改善生活的首要需求就是住新房。總體上看,農民對新居建設持既愛又怕的態度,一方面期待國家及各級政府投入和補助部分資金支持蓋新居,改善生活基本條件;另一方面面對高昂的建設成本又感到壓力很大。
甘肅農村村落分布相對分散。一方面由于農村經濟發展落后造成公共產品覆蓋度難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村落分散造成公共產品供給成本加大。現階段社會經濟發展條件下,過分強調提高公共產品的覆蓋面是不現實的,因此,如何適度集中公共產品配給是基層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基層在考慮新農村建設減點增容時,還應該注意到一些地區農戶對房屋“風水”的偏好,用有效平和的方式予以解決。
五、解決農業產業結構單一、抗風險能力差等問題,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在近年來甘肅農業產業發展中,“一鄉一品”或“一村一品”的產業化農業生產格局普遍形成,產業優勢逐步成型,成為地方產業規模聚集、產業鏈條完善、經濟發展與農民增收的集聚點。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水平較低的產業集中與農民個體抗風險能力以及增收穩定性呈反比,即農業產業越集中或單一,農業生產風險越大,農民增收的穩定性越差。甘肅農業風險防范問題成為制約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重要問題之一,也成為動搖農民新農村建設信心的關鍵。
農業災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產業多元化發展,將風險分散是可以實現的,理論上可以將種植業、養殖業及其產業鏈條延續多方發展。農戶在重點發展種植業的基礎上,相應地考慮發展養殖業,一旦遭遇自然災害,仍然可以從養殖業上獲得收入,不至于收入急劇下降甚至分文無收。但是要注意這種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輔助發展的格局在開始一定要經過充分的科學論證和規劃,不能盲目發展,否則極易造成勞民傷財后果。這種抗風險安全網絡和鏈條的形成一定要經過深入研究、科學論證、合理布局,一定要讓農民可以理解、便于操作,這應該成為新農村建設中鄉鎮和村組規劃的基本內容。
六、提高農民素質是農民收入增長長期而有效的途徑
農民對提高生產技能、增強市場判斷力等提高自身素質的需求愿望十分強烈。但目前農村教育的重點放在義務教育方面,對農村成年農民的培訓太少,一方面是對那些沒有考上大學的新生農民專業技能培訓少;另一方面忽視了目前正在農業生產第一線勞作的中年農民的素質培訓。前者如果是受到甘肅農村普遍重視高等教育忽視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傳統觀念影響,未被廣大農民接受而不能推廣,那么后者則完全由于農業技術推廣缺失所致。在勞務收入占到全省平均農民人均純收入三分之一的情況下,增加勞務的經濟效益和單位收益率成為農民十分關心的重點問題之一。
甘肅目前農業經濟、勞務經濟的發展仍局限于低附加值的初級產品生產和低技能的勞務輸出,長此以往,將會被日益邊緣化,喪失更多的發展機會。因此,盡快、大力提升農民素質是保持甘肅農民穩定增收的長期有效手段之一,也是甘肅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重點工作。
七、充分發揮政府第一推動力作用,加快落后地區新農村建設進程
新農村建設過程中一般要具備一些先決條件或初始條件。但落后地區在經濟起步時,一般不具備這些條件。如:既無物質資本的積累,又無人力資本儲備;既無對外來先進技術引進、吸收、消化的能力,也缺乏對區域外先進制度的學習和移植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落后地區缺乏形成這些初始條件的市場機制。這些都是落后地區新農村建設啟動的障礙。面對這種障礙,落后地區只有兩種選擇,一是消極等待,讓市場逐步產生或形成這些條件,二是積極替代,即在條件不具備或不成熟時,由政府出面替代市場,起到關鍵性推動作用,促成上述初始條件的形成。這就是“政府第一推動力作用”。在驅動落后地區新農村建設的初始條件不具備時,政府完全可以起“第一推動力”作用,促使這些初始條件的形成。但從調研的結果看,我省各級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還沒有真正發揮這一作用,很多基層政府仍未從根本上完成管理職能向服務職能的轉變,沒有找到一個與農民需求能夠產生強烈共鳴的共振點,這也是為什么盡管基層干部為地方經濟發展盡心盡力,卻收效甚微、農民并不買賬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充分發揮政府第一推動力的作用,不僅能夠促進農民增收,也是新農村建設中政府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之一。(作者分別系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和省社會科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