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全省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2088名(其中,公安機關700名,見《甘肅省公安機關2007年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公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和其他已經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周歲以上(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牞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區及其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2006年招考公務員時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組織報名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07年9月1日至3日。每天報名時間9牶00至17牶00 ,省、市(州)考錄辦同時分別組織報名。全省共設12個報名點,省直單位、垂直管理系統(藥監、技術監督、地稅、監獄勞教)和公安交警系統報名點設在蘭州市七里河體育場北大門籃球館(蘭州市七里河區安西路59號)。有招考計劃的市、州報名點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
2.考生報名時,已就業的,須提供畢業證書、身份證和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未就業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擇業通知書或本人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報考者還須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照片3張。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報考者交納報名費150元。省、市(州)考錄辦分別統一收取,并出具同級財政、物價部門認可的收費票據。
四、筆試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報考法院、檢察院、監獄勞教系統的加試《法律基礎知識》;報考地稅系統的加試《稅收基礎知識》;報考公安系統的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各科成績實行百分制。
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分有關市(州)和省直(包括垂直管理系統)12個考區。市、州考區考試地點,設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考區考試地點設在蘭州,考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時間:2007年10月13日上午:9牶00 —11牶0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30 —17牶00 《申論》
2007年10月14日上午:9牶00 —11牶00 《法律基礎知識》、《稅收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
領取準考證時間: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由本人憑報名費收據領取準考證。報考市縣鄉單位(包括檢察院、法院和公安)的在市、州考錄辦(市、州人事局)領取,報考省直單位(包括藥監、技術監督、地稅、監獄勞教)和公安交警系統的,在該系統省直單位人事(干部)處領取。
5.報考者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得參加筆試。
五、面試筆試結束后,面試人員原則上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擬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牶3(公安系統1牶2)的比例確定。
面試工作按市、州和省直分設12個考區。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筆試后另行通知。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
六、計分辦法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牶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犤(筆試總成績+加分)÷筆試科目數犦×60% +面試成績×40%。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但不累計加分:(1)根據甘人發犤2004犦59號文件,選拔到鄉鎮事業單位服務工作的畢業生,截至2007年8月31日前,在基層服務期滿一年,經縣級人事部門考核合格報考公務員的。
(2)根據中青聯發犤2003犦26號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截至2007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經縣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報考公務員的。
(3)報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數民族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縣級主管單位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證件和材料。
七、錄用依據招考計劃,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最終成績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審批錄用。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該職位按最終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八、監督為了保證考錄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省考錄辦邀請省紀委(監察廳)執法監察室、省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省人事廳監察室直接參與考試錄用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有關市州和省直單位考錄辦也要邀請本市和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參與考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省考錄辦開設三部監督電話:省紀委、省監察廳執法監察室(0931 )8872048 ;省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0931 )12380 ;省人事廳監察室(0931 )8826048 。
九、有關事宜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 甘肅省人事廳
二○○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