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莊坤)1月15日,記者從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獲悉,2006年甘肅省高速公路所發事故統計分析表明:2006年,甘肅省高速公路所發交通事故中,追尾成事故的常見形態,由營運車、低駕齡司機肇事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總數中占相當比例,同時,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成高速公路釀成事故的主因。
追尾事故致89人死亡
據了解,2006年,甘肅省高速公路共發生機動車碰撞事故345起。
其中,追尾事故117起,造成89人死亡,191人受傷,分別占總數的34%、33%、34%。高速交警稱,追尾已是高速公路常見的事故形態。與此同時,根據高速公路事故多發時段分析,2006年全年四個季度中,第二季度(4至6月)是交通事故的多發季;21時至次日凌晨6時、13時至16時是事故多發時段。
低駕齡司機肇事多
2006年,貨運、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各類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總人數的64%,其中運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26人受傷,分別占總數的7%、6.5%。除此之外,根據有關數據統計顯示,低駕齡司機肇事也是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據統計,2006年全年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肇事共造成68人死亡,占死亡人數的28%。6-10年駕齡駕駛人肇事造成48人死亡,占死亡人數的20%。
四種違法行為成釀禍首因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2006年,甘肅省高速公路及二級汽車專用道上發生的所有交通事故都與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四種交通違法行為有直接關系,其中因車輛超載引發事故82起,造成74人死亡;因超速行駛發生事故92起,造成85人死亡。同時,伴隨著我省境內丹拉主干線和連霍主干線的西延,疲勞駕駛誘發的交通事故起數也有所上升,全年因疲勞駕駛發生事故47起,造成38人死亡、54人受傷。除此之外,全年因違法停放引發交通事故34起,造成1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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