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發文,重申我省下崗失業人員及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享優惠
本報記者 杜凱 為您報道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重申我省下崗失業人員及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免收12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除國家限制的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網吧、氧吧等行業外的個體經營的,憑勞動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后兩年以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收費。
12種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保畡趧硬块T收取的勞務服務費(職業介紹、求職登記、交流服務、招聘服務、檔案保存管理)、勞動合同鑒證和勞動爭議仲裁費、各類再就業培訓收費;
。玻Q易經濟合作部門收取的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登記費;
。常膊块T收取的機動車牌證及《甘肅省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等收費;
。矗ど滩块T收取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收費監督卡及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企業注冊登記代理費;
。担悇詹块T收取的稅務登記收費、發票賬冊工本費、《發票準購證》工本費、稅務代理費、稅務咨詢費;
6.技術監督部門收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
。罚l生部門收取的健康合格證和衛生許可證工本費及體檢費、審查費、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門診掛號費;
。福煌ú块T收取的公路客貨運附加費、道路從業人員崗位職責培訓收費;
。梗幕块T收取的文化市場管理費;
。保保侣劤霭娌块T收取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工本費、出版物市場管理費;
。保玻耸隆⒔逃块T收取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