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機構轉企業 免7年所得稅
本報記者 陳永君 為您報道 實現“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任重道遠。為此,甘肅省制定出臺《甘肅省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政策措施》,規定省屬科研機構整體轉制為企業或進入企業的,7年內免征部分項目的稅款。
科研機構轉制 三項稅免7年
省政府提出,“十一五”期間財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執行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所得稅前抵扣政策,即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整體轉制為企業和進入企業的省屬科研機構,從轉制注冊之日起5年內免征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到期后,再延長2年期限。對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的先進設備和產品,納入各級政府優先采購的范圍。省、市、縣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
特聘專家 每人每月補貼4000元
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在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等單位設立甘肅省特聘科技專家崗位,特聘科技專家在聘任期內除規定的工資、津貼外,省政府為每人每月發放4000元崗位補貼。從2006年起大幅度提高省屬科研事業單位財政人均綜合定額預算標準,到2010年達到人均4萬元以上,確保科研機構正常運轉和科研人員工資足額發放。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到2020年建成一兩所在國內有影響力的研究型大學。